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3-20  字体:[ ]

(2017年3月16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十五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市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和上海“北大门”的实践中肩负着重大职责和使命,必须紧跟核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心履职尽责、紧贴民心倾力富民、紧守恒心务实奋进。为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市委对常委会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市委意图、执行市委决定,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地位,确保市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主动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人大工作实践,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突出发展主题,始终保持紧扣中心依法履职

      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高定位贯彻市委决策部署,高标准落实目标任务。紧扣市委中心任务,围绕建设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创新之都、花园城市,以及建设上海“北大门”等战略重点,多谋长远之计,多出务实之策,多抓推动落实,促进市委要求落地见效。紧扣政府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等工作计划,在监督助推政府工作中支持大局、服务大局。紧扣社会民生需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推动民生改善、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持续推进、跟踪问效,促进发展惠民、维护大局稳定。

      坚持把法治理念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切实担负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用好地方立法宝贵资源,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更加注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规范和完善法规实施后的解释、监督、评估等工作,确保法规落到实处、执行到位。更加注重增强依法监督实效,把市委作出部署、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通过人大推动能够落实的事项,作为依法监督的重点,坚持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相结合,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相结合,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委支持、政府协同、群众信任。

      坚持把提高会议质量作为人大工作的关键环节,科学选择议题,改进审议方式,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会议审议要以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基础,通过多种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反映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以集体行使职权为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使各种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又严格依法办事,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处理决定重大问题。会议表决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坚持从全局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到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为了准确反映组成人员的意见,继续实行组成人员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制度。书面审议意见应当围绕审议议题,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评价相关工作,提出的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客观公正评价“一府两院”工作,有计划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在审议后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以形成对“一府两院”工作更有力的支持和推动。

       为保证会议质量,常委会会议继续实行签到制度、请假制度、劝辞制度和出缺席情况通报制度。常委会会议出缺席情况分别在每次会议举行前和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全体组成人员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因本人生病、直系亲属生病、预先安排的出访、参加省级及以上重要会议或经组织批准的脱产培训等情况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可以向常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呈报给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缺席。因参加省级及以上重要会议不能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应在书面请假申请中附上会议通知复印件。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常委会会议的,视同不能有效履行组成人员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劝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的出缺席情况在每年年底的常委会会议上公布。

       三、践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带着感情为群众做工作,把群众路线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根据组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所属界别等情况,确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的名单。每位组成人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分工联系的代表,征询和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反映情况。

       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坚持常委会的立法和重要活动、重大决策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畅通人大代表知政议政辅政渠道;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科学、管用,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经常性沟通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要在两个月以上,并撰写有关调研报告。外出调查研究和活动,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搞特殊,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四、注重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务实奋进的精神境界

       改革创新是人大工作的永续动力。要注重以创新思维谋划工作,既依法办事,又敢于创新,不断拓展人大工作领域,深化人大工作内涵,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注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视察前先学法、审议前先学法、监督前先学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每年集中举办2至3次专题学习报告会或法制讲座,每月以一部及以上法律作为自学重点,全面展开学法活动。

       坚持把规范务实创新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依法履职新途径,综合运用群众议、代表评、现场查、专题问、常态督等方法,通过上下联动、代表活动、社会互动等形式,整合利用各方面的力量,着力提升履职水平和实效。同时,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制度治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把团结勤政廉洁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约束,加强组成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营造团结和谐、依法有序、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重视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搞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交流和使用,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政治强、业务精、风气正的机关。

       全体组成人员要不忘初心、勇担政治责任,自觉维护、带头执行常委会集体决定事项,在贯彻党委决策、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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