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18-01-18  字体:[ ]

(2018年1月9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建华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尹建勇、财政局局长黄林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分别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南通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结合本次人代会前财经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对两个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计划的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全力抢抓发展机遇,扎实推进产业项目,着力破解转型难题,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较好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主要表现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科技创新不断加强,产业支撑更加有力;项目建设速效同增,新兴动能加快集聚;改革动力活力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平稳;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民生投入不断增加,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小微企业困难较多;重特大项目仍显不足,重大产业项目招引难、落地难的矛盾仍较突出;群众关心的环保、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贯彻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指导思想明确,主要预期目标安排科学合理,工作措施有力可行,切合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经委员会对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创新变革步伐,做到存量提升与增量带动并举,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并举,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并举,淘汰落后产能与培育新兴动能并举,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创新推动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引领性标志性特色产业。加快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高地和产业新地标,抢占现代化产业体系制高点,引领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加快服务业提档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二要统筹协调推进,拓展改革开放新空间。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上海“1+6”大都市圈、江苏“1+3”功能区等战略叠加机遇,深化陆海统筹综合改革,全面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布局,推动南通双向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互动并进,加快构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紧紧围绕“服务大上海建设北大门”的战略,加快推进园区特色发展,集中力量加快中央创新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努力形成区域合作的强大动力和发展合力。三要提升民生福祉,建设幸福南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好脱贫攻坚战,构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性有待强化;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市财政部门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向市十五届人大财经委员会提交了2018年市级预算和市交通运输、水利两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含部门管理的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初步方案,市财政部门对财经委员会初审意见中提出的可作调整的意见已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市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按照初审意见的要求提出了预算调整和完善的方案,财政部门将对方案予以核实确认并办理调整手续。对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意见,如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精细化不够、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界限不清等,将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加以研究和改进。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完成预算的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本次大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南通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南通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调整和完善后的市交通运输、水利两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要及时送财经委员会和市人大预算审查重点代表。

      财经委员会对2018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项目建设,内拓外引,努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完善税费征管机制,依法应收尽收,增加可用财力。精准把握、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政策措施,积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支持创业创新、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缓解财政运行压力,形成多点支撑、持续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二要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全面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细化政府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款级预算,合理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净化项目支出内容。政府专项资金要及早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2019年安排到三级项目的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列入人大预算重点审查部门所管理的政府专项资金预算要明确到具体项目。细化其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减少财政代编预算。三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变更,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之间的资金调剂。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合理调度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各项行政经费支出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要强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的运用,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相关基金缺口,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应首先考虑用于弥补社保基金预算缺口,要继续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充实社保基金。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处理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要创新预算审查监督。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横向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纵向与各县(市)区人大联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和推进人大对预算的实质性审查监督,完善人大审议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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