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7-22  字体:[ ]

(2019年7月30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凝聚全社会共识,统筹推进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扛起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使命担当

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南通因江而生,因江而兴,216公里的沿江岸线是南通极其珍贵、不可替代的自然禀赋,是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长江(南通段)是长江最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在长三角地区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当前,南通正处于奋力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努力实现“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务必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精髓,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正确把握“五个关系”,增强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与担当,自觉担负起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南通全面落地见效。

二、精准把握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目标任务

要以改善长江(南通段)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入江支流为突破口,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四源齐控”,深化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安全长江、优美长江“五江共建”,抓重点、补短板,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建设水美、岸美、产业美、城乡美的最美长江岸线。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加快编制实施《南通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在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城市空间大格局下,合理布局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突出沿江重点规划区生态保护,绘制沿江共抓大保护“一张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细化管控。研究确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明确保护重点和分类分级管控要求,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聚焦沿江绿色发展,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船舶海工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高地。积极推进“散乱污”整治,巩固提升化工、印染、钢丝绳“三行业”整治成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化工行业整治,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企业数量,依法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严禁在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三)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确保入江支流水质达标。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利用,强化畜禽禁养区监管,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着力提升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

(四)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尾水排放标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五)科学利用长江水资源。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利工程科学调度,增加骨干河道生态流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六)严格保护长江岸线资源。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舍得把岸线还给母亲河、让给老百姓。深化沿江非法码头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倾倒渣土等违法行为。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控全市危化品码头及仓储企业数量。依法取缔长江岸线非法利用项目、长江水上过驳作业,长江干流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控制在50%以下。

(七)推进沿江生态精细化修复。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沿江生态绿色廊道建设。逐步建立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五山、五水、五洲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彰显滨江城市特色,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着力强化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保障措施

推进长江(南通段)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优化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点定位、高位协调、高效推进。优化协同机制,注重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沿江城市的沟通协作,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共治,深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铆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结果运用,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主动对标、共同发力,构建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

(二)完善环境政策。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政策导向鲜明的污染物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奖惩政策。适当增加市级生态资金规模,加大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投入。

(三)扩大公众参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政策宣传与法治教育,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各类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法定责任,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守护母亲河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依法公开长江(南通段)环境质量信息和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公众积极为长江大保护建言献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

(四)强化法治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监督。建立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调研、视察、督查、评议等活动,加强对本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各级政府、监察和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对破坏长江生态“零容忍”。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依法严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巡察机制,对依法保护长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南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积极发挥南通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中的先行作用,为奋力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开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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