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20  字体:[ ]

——2017年2月15日在南通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曹忠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9982件,审执结466209件,结案率95.1%;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183件,审执结32671件,结案率92.9%。

一、投身平安南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773件,判处罪犯30833人。狠抓大要案审理,审结“SIS360娱乐在线”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黄振兴13人在安哥拉绑架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33件,盗窃、抢夺、诈骗、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1726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1626件,公开宣判邵展刚、中野英二等6名被告人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1424件。

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08件,判处罪犯617人。其中,厅局级以上被告人4件4人,县处级28件28人。去年,根据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市中院依法审结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受贿案,山西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受贿案等2名省部级被告人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审结新刑诉法修订后全省首例针对已死亡犯罪嫌疑人的没收违法所得案。

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10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诉讼中的关键作用。完善死刑案件定案把关机制,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在法庭审理中听取诉辩双方的量刑意见,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12059人。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公示公告、公开听证等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735件。推进假释案件办理与社区矫正的有效对接,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制,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等工作。全市8家法院被评为省级、通州法院被评为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市中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792条。

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服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出台“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2条”、“保障陆海统筹发展24条”等实施意见。开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专题调研,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加强研判分析,妥善化解涉及建筑、纺织、船舶等重点产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推行“裁执分离”司法强制搬迁模式,依法审理征地拆迁案件,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开发区法院积极参与化解市应急水源工程、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了项目推进实施。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信用卡、证券等金融类案件19681件,涉案标的额228.7亿元。依法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2716件。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妥善审理涉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施工等纠纷案件。发挥审判的导向、规制功能,审结国内首例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案,推动要约收购审批时效制度的完善。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办理涉外、涉港澳台以及对外司法协助案件116件。一起涉外案件判决获得以色列特拉维夫法院承认和执行,成为该国在没有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承认和执行的首例外国判决。

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办理破产案件139件,志豪家纺、志惠服饰破产清算案入选江苏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案例。开展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两手协调”的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充分肯定。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庭,启东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着力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挽救具有再生价值的企业,顺利审结盛唐置业破产重整等案件。依法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153件。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结全省首例假冒专利犯罪案。与市工商局建立商标保护联动机制,将家纺版权保护“南通经验”运用到商标领域。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资源环境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试点,审结各类资源环境案件318件。汇泉公司倾倒废酸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公布的首批十二起典型案例之一。出台“涉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先予执行工作意见”,依法支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在市环保局设立环保案件巡回法庭,形成推动“美丽南通”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切实强化民生导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高度关注侵权赔偿、消费维权、医疗纠纷等案件中的民生权益保护,审结一审普通民事案件271835件。积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3227件。市中院设立劳动争议庭,专业化审判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各类家事案件53744件。崇川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加强涉军案件审判,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海门法院被中央政法委、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

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公民代理、律师执业保障等实施意见,全面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七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开通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利民举措,受到群众欢迎。加强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99.3万元。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等活动,保障群众知情权。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149707份。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市中院成立立案二庭,建立日常接访、网络信访、视频接访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平台。改版南通法院网,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市中院连续5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市中院被确定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2035件,到位标的额389.9亿元。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发挥快速反应、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等功能。与最高法院、省高院联网对接查控专线79条,与市有关部门建立查控专线20条,推动资产查控的自动化、便捷化。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市中院成立执行裁判庭,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广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如东法院推行“驻镇分片执行”,常态化开展“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活动,效果显著。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累计向最高法院“黑名单”库报送失信被执行人37315人。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开展“一打三反”,拘留“老赖”3360人,限制出境613人,141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与中国银行合作推出“E拍贷”,共在淘宝网成交拍品947件,成交金额23.7亿元。

四、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首批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规范的选任程序,全市517名法官被遴选为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0.9%。其中,市中院85名。有序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稳步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各项政策。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全市法院与324名书记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薪酬待遇纳入财政保障。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大比武”,3名书记员在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获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健全业绩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设,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市人民法庭设7个省级试点、9个市级试点,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1名干警当选全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推进行政审判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推行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分离。最高法院委托第三方对此进行专项评估,给予充分肯定。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一审收案数从2012年的491件增长到去年的1466件,集中管辖以来年均增长41.2%。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331件,其中,依法判决撤销和确认违法案件472件,多起案件的裁判结果在行政执法领域产生了引领和规范的良好效应。依法规制滥用诉权行为,作出全国首例“限制诉权”判决,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人民公报》全文发布。积极打造“精品审判”,2篇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7篇裁判文书在全国、全省获奖,其中全国一等奖2篇。港闸法院行政庭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海安法院连续多年保持100%。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全国人大法工委专题来通听取意见,“海安样本”被吸纳进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4件。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传统民事纠纷中的功能作用。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调解工作机制,民事案件调解率平稳运行,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从2012年的16.3%下降到去年的4.6%。依托南通大调解平台,与市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建立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物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等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优化纠纷调处效果。促成我市出台“超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行“片区法官”、“村居法官”等举措,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

五、推行精细管理措施,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办案规范化和综合工作标准化为目标,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7项,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围绕执行力建设、管理方法、细节管理、常态化建设等主题,连续4年开展专题研讨,落实推进措施。建立院领导轮值巡查制度,围绕司法权运行和内部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和细节,制作“负面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创新审判管理。积极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审判管理工作方法,推进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融合共进。完成庭审“三同步”建设,升级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法庭审理、文书审签等关键环节全程留痕。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异动指标分析,每月通报审判执行工作运行状况。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完善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机制,加强审限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坚持依法纠错,审结二审案件20335件,改判、发回重审1412件;审结再审案件645件,改判、发回重审89件。出台“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发挥考评考核的指导、引领作用。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3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3篇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坚持发改案件“一案一评”,完善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机制,提升两级法院执法办案整体水平。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完成整体修缮改造工程,审判、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增设3个基层法庭,法庭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不断优化。坚持“科技强院”,建成刑事案件远程提讯室、远程视频接访中心,完成执行指挥、数字化审委会、费款管理等系统的配置和升级。如皋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联系点”。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市中院法警支队被评为全省示范警队,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两级法院警队多次在全国、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奖。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党课、演讲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争当法院先锋。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效能管理,发挥机关党建在队伍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建立驻社区党代表活动室,推进党员示范岗创建,打造服务品牌,崇川法院“天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出台司法能力建设五年规划,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法官能力培养。强化业务培训,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58期。推进“师徒结对”工作,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一批青年干警成长为业务骨干。着力培养精英型法官,全市现有全省审判业务专家4名。加强应用法学研究,8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47篇在全省获奖。建立轮岗交流、双向挂职锻炼等制度,多岗位、多层次提升司法能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廉政风险内部防控和外部监督机制。全市法院12个集体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确定为“公正司法示范点”、“廉洁司法示范庭”。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专项督查,提升机关作风质态,全市两级法院均进入地方机关作风考评先进行列。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40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

培育法官职业品格。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法院干警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公正底线。与市图书馆联网建立法院图书馆,开展“百本名著”读书等活动。市中院获评全市十佳“书香机关”,院图书馆被表彰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拓展法院文化内涵,发挥文化引领和先进典型导向作用。全市法院62个集体、158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海门法院,全国优秀法官顾雪红,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最美法官”杜开林等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司法权公正行使和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市中院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改进接受监督方式,完善接受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项报告减刑假释、新刑诉法贯彻落实、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劳动争议审判、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办结代表意见建议76条,委员提案25件;通过走访、邀请视察以及其他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98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35件368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各类抗诉案件82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回顾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爱护,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高水平小康的形势要求,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办案面临较大压力,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影响制约审判权公正高效行使的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司法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有所欠缺,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佳,影响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基层基础、物质装备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化水平与“智慧法院”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当前,南通正处于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聚焦重点、攻坚突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围绕提升南通法治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积极打造“智慧法院”,以高水平司法为南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目标,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在服务改革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执法办案,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职能作用,为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立足南通实际,在保障项目建设、创新驱动、接轨上海、生态环保等方面,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加强企业破产、金融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用法治手段优化结构、推动创新。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在切实保障民生上取得新成绩。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要求,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立体式”诉讼服务新格局。推进家事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审判机制改革,更加公正、快捷地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完善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审判效率效果。集全市法院之力,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在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上取得新成绩。坚持严格司法,坚守法律底线,发挥法院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作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平等保护民事权利,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尊法、崇法、尚法的社会氛围。“擦亮”行政审判品牌,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加强办案流程标准化建设,强化案例指导和类案研判,统一裁判尺度。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绩。健全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厘清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等各类司法人员的职责权限。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问责机制。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模式,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程序公正、证据审查等要求,树立疑罪从无理念。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手段助推高水平司法。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绩。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理想信念、司法能力、职业操守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抓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坚定立场,忠实履职,继往开来,务实进取,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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