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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大:“实”字当头推动审议意见“行必有果”

来源:如皋市人大  发布时间: 2019-04-0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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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对2018年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如皋市委书记张建华对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工作进行批示并肯定,认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反映了社会民意,要求人大常委会将测评结果进行多层面通报,不断加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威慑力。

近年来,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实”字当头不断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以实打实的监督工作推动审议意见掷地有声、行必有果。督办举措“避虚向实”。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道健在人大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要求,在开展跟踪监督工作时要多去基层走一走,多听一听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感受,要杜绝“以文对文”,闭门造车。常委会形成的每一项审议意见均明确一名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对应委室作为督办主体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在落实审议意见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工作效能、提升工作实效。审议程序“严而有实”。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在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必须依次经过三道关,一是人大常委会委室初审,二是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准,三是主任会议讨论,按照“有回应,有落实、有成效”的标准逐一“过堂”,发现有回应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款项即要求修改完善,确保报告的上会质量。邀请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审议,充分听取基层和代表的意见。在常委会会议上,要求市政府负责同志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在分组审议时派员至各个审议组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组成人员询问。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增强了跟踪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监督成效“件件必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下,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差距较大”问题,市政府着力在乡村文化建设上补短板,一年来送戏下乡117场,半数的村(社区)举办“乐一天”农民文体节,丰富了镇村居民的文化生活;针对评议意见中“旅游停车场相对缺乏”问题,市住建局在体育场馆、居民小区、观光景点附近新建停车场5座共两万余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针对评议意见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问题,市司法局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在田间村头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活动,基本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代表和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满意感和获得感。

(姜宇 吉小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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