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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人大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3-22  字体:[ ]

3月16日,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用法治力量呵护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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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是为长江量身定制的“专门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海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等方面精准发力,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会人员实地视察了謇公湖生态绿地、沿江生态景观带、青龙港生态绿地建设情况,并就污水管网管理与养护、入江排污口溯源、民生河入江河道改建和有关企业搬迁等进行了现场交办督查。

会议认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是各国家机关共同的职责和使命。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多次就沿江环境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监督,较早提出了打造沿江全域绿色科创文旅长廊、加快推进堤路堤景合一大江风光带的设想,积极开展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推动建立崇启海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积极为长江生态大保护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要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流域立法的特点和“长江特色”,把法律的贯彻实施放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统筹推进,把一江清水保护好,把黄金水道利用好,让长江清水绿岸产生更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强化规划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等资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要深化区域共治,大力推动野生江鲜禁售禁食,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捕”持久战。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高标准打造青龙-三厂-常乐等张謇历史人文记忆轴特色长廊。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以系统思维全面落实长江保护的各项法定职责。要抓好法律宣传普及,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人大监督,凝聚起守护母亲河的强大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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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副主任王拥军,副区长姜勇参加活动。区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就贯彻《长江保护法》进行交流发言。(仇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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