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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有序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5-09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近日,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安县预算联网监督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的出台,使得海安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标志着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已进入扎实推进阶段。

   《试行办法》明确了县预算联网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使用、重点监督查询制度和查询跟踪反馈等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财经工委根据法律、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代会批准的预算议案及报告决议,列出联网监督工作重点。财经工委对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日常查询,每个月月底或下月初专门负责查询的工作人员向相关负责人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每个季度末对联网监督工作重点和专项查询工作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估。财经工委会同人事代表工委每个季度有序组织县人大代表到查询室查询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并将查询到的问题报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对查询到的重大问题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经工委组织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查询问题的交办件后,应认真研究处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试行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政府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周时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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