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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实现执法监督“有效闭环”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8-17  字体:[ ]

今年以来,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对市政府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两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并在审议时回答组成人员询问,市政府分管领导在会上围绕落实审议意见作表态发言。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是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主要抓手。如皋市人大常委会规范实施程序,加强交办督办,注重成效检验,通过会议审议测评、交办督办、再审议再测评的“全链条”工作流程,形成了执法监督的“有效闭环”。本届以来,已先后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8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议测评,切实增强了人大执法监督的实效和权威。

高标准规范实施程序。严格执行《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暂行规定》,每年年初选择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检查项目,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组建执法检查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问卷调查、调阅资料、现代网络技术等方式,明察暗访相结合,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多举措加大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时进行交办,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审议意见制订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审议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在整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跟踪力度,通过视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照审议意见,逐一了解情况,对已整改的事项重点检查推进质量,对未按序时落实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分析原因,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再审议检验整改成效。为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正确实施,客观检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改成效,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拟提交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执法检查项目,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的工作要点。在常委会会议上,市政府专题报告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到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会,并派员到常委会各审议组听取审议意见,并接受组成人员询问。常委会围绕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再一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情况如实向市委报告和向市政府反馈,实现了执法监督的有效闭环,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吉小燕 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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