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配合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视察和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3、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文印、保密、通讯工作。
6、负责机关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7、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工作。
8、编制机关年度预算,负责机关财务经费的管理。
9、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机关接待工作。
11、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负责车辆调度管理工作。
13、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