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委工作职责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检查了解宪法及教科文卫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二、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好准备,包括组织专题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提出建议意见;
三、办理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议案、专门问题调查及其他有关工作,并作出报告或建议;
四、加强与市教科文卫、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档案等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互相交流通报情况,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促进、推动工作;
五、对上级人大常委会部署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等草案,组织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向主任会议提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意见建议;
七、加强与省、兄弟市及本市各县(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
八、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