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督办室工作职责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工作职责
一、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受理信访;
二、贯彻《江苏省信访条例》,承办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
四、加强与市“一府两院”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加强与省兄弟市及本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部门的联系;
五、直接调查并参与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六、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做好法制宣传等工作;
八、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