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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召开《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启动座谈会

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发布时间: 2018-09-1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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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正式项目,计划于2018年11月提交常委会初次审议。9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启动座谈会,部署立法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葛玉琴,市政府副市长赵闻斌出席会议。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党中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强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工作意见,今后几年设区市立法项目中要优先安排污染防治相关单项法规。省人大也要求各市地方立法计划中要优先考虑本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在不抵触的前提下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长期以来,我市是畜禽养殖的大市,主要畜禽饲养量居江苏前三位,畜牧业是我市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和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上位法律法规还比较原则,不能满足我市的具体需要。为了加快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为,为了积极响应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具有紧迫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立法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这次会议决定成立《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项目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对职责分工、时序进度等事项作出明确部署。参会的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同志分别提出了立法意见和建议。葛玉琴指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对于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推动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立法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作”的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一部高质量的法规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市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贡献地方立法保障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谢晓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

内司委、法工委、市政府农委、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张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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