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座谈会
10月18日,我市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市政府副市长赵闻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业合作化和农民群众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是我省出台的首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它顺应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孙建华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深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人大监督,确保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赵闻斌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他强调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农办、海门市政府、港闸区陈桥街道、海安市海安高新区平桥村就贯彻《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
(何其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