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 省人大来通开展执法检查
4月17日-18日,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李国华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通,就《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全省开展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执法检查,是维护华侨合法权益、打造优质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通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抓实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保障华侨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新侨之乡”独特优势,助力侨资企业加速集聚,服务侨资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促进侨务侨联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检查组先后前往了南通华创苑、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沃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地开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对我市《条例》落实情况予以肯定,要求南通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优秀侨务资源,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吸引侨资力度,加强侨企服务保障,为侨企发展创造良好投资和法治环境,不断激发侨企创新创业热情,提升侨务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动江苏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张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陈本高,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李玲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