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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徐惠民同志为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发布时间: 2018-04-24  字体:[ ]

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接受韩立明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徐惠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出席会议并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受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徐惠民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徐惠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和中共南通市委建议,陆志鹏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向会议提请决定徐惠民同志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徐惠民同志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徐惠民同志获颁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同意了《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据了解,上一轮濠河风景名胜区总规于1996年11月获省政府批复同意,《规划》到2016年已到期。本次修编主要明确景区规划范围,分析现状景观资源,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用地布局,并就道路交通、游赏设施、建筑风貌控制等进行专项规划等。会后,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修编》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韩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董正超、黄卫成,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副市长吴永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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