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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0-09-21  字体:[ ]

17-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情况、《关于南通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惠民出席会议并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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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事关南通发展全局和未来的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北沿江高铁、南通新机场等重大战略性工程写入其中。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着力推动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创新、生态共保联治、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同城共享,争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锋,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庄中秋提请关于王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斌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陈坚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马如山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任命戴者春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免去谢晓军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瞿刚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世瑞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职务。

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委托,副市长王洪涛提请关于吴瑕等同志职务调整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吴瑕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任命江华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局长;任命程炜同志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王浦坚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杨建同志南通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孙立新同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院”人事任免议案。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部分在通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庄中秋要求,新任命人员要不负重托,铭记誓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践行依法履职行权的职责使命,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初心本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为落实“三个全方位”、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新枢纽、双向开放新门户、高端制造新中心、创新创业新首选、市域治理现代化新样板,在新发展格局下,全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惠娟,副主任孙建华在会上分别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副主任董正超、黄卫成,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副市长徐新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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