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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 2017-11-01  字体:[ ]

(2017年10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飞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唐步荣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葛佳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志芹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方新强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吕洪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晓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龚晓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郝秀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清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郑延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鲁泓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迅迅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培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曹献忠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建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陆沈东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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