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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人事任免情况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3-25  字体:[ ]

3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重要事项,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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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更名为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更名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刚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钮曦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钱永忠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炎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袁鸿飞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成媛媛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袁忠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免去凌建华同志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葛扬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廖剑飞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崔拥政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秦艳秋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吴佳华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汤葱葱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任命瞿永国同志为南通市数据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加明同志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吕敬荣同志为南通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刘锋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尹建勇同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男男同志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建飞同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浩同志南通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祁中伟同志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袁忠同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杰波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姜静静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宝川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唐旭东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沈辉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新平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毅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卢娜同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何海晏同志为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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