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荣庆同志辞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1-16  字体:[ ]

(2017年1月13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荣庆同志辞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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