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11-02-28  字体:[ ]

——2011年2月22日在市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志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深化调解年”活动为抓手,能动司法,积极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按照“务实、高效、创新”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376件,同比下降4.2%;审执结84629件,结收案比同比上升1%。其中,中院受理3567件,审执结3515件。

         ——积极投身基本现代化建设。出台“能动司法30条实施意见”,确定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得到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发挥民商事审判的利益协调功能,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3345件,解决争议标的额57.9亿元。妥善调处如东5400余亩滩涂土方工程案、宁启铁路征地拆迁案等沿海开发进程中的纠纷案件,有力保障沿海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8件,涉案标的额4.2亿元,涉及企业职工2271人,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类案审判指导,出台“建筑工程纠纷处理指导意见”,有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加大联系企业力度,深入南通港口集团、振华重工、东源电器等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开发区法院推进走访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园区企业健康发展。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总结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南通经验”,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8件。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将家纺版权保护的经验拓展运用到电动工具市场,推动“品牌南通”建设。

        ——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863件,判处罪犯5213人。狠抓大要案审理,依法审结孙荣海特大杀人案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对一批重大恶性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有效震慑犯罪。开展“打黑除恶”和“毒品犯罪”专项斗争,判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9件83人,毒品犯罪案229件309人。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20件,判处罪犯137人。制定“量刑指导意见”,完善死刑案件五级定案把关机制,推行交通肇事、经济犯罪案件缓刑报批制度,在全省率先整体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狠抓信访维稳,将源头预防和集中治理紧密结合,化解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涉诉信访矛盾纠纷642件,化解率100%;办结重点交办案件84件,办结率96.6%。妥善处理矛盾易激化或群体性案件,建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最高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共同举办“能动司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论坛,制定促进社会管理实施方案,完善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0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06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2%,6个县(市)区达100%,海安法院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创新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如皋法院化解行政争议“2+X”模式荣获南通政法工作创新奖。突出司法建议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共提出各类司法建议451份。启东法院、通州法院出台专门文件,加强司法建议督促反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行乡镇发案情况通报制度,全方位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立“片区法官”、“社区法官”,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驻村共建保平安”等活动,多层面推进和谐共建。崇川法院开展“中层干部挂职街道”等特色活动,效果明显。

        二、深化和谐司法,努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以深化调解为纲,下移重心、强化管理,有效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矛盾纠纷化解绩效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中院被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突出案结事了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争先进位”专项活动,确立上诉率、信访投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12项质效考评指标,牢固树立正确的纠纷化解目标导向。细化工作要求,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特点,加强对纠纷化解工作的考评激励。推行裁判文书“法官寄语”新做法,加大法律释明和教育说理力度,增强服判息诉效果。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居全省前列,上诉案件同比下降16.9%,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同比减少34.8%,和谐司法的效应充分显现。

       ——突出基层基础工作重心。坚持案件下移、法官下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优化法庭布局,全市人民法庭增至26家,法庭干警队伍进一步壮大。出台法庭业务建设、工作通报、巡回审判等工作制度,提升法庭工作水平。全市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585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0.6%;法庭调撤率84.3%,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调撤率超过90%;2家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4名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省法院充分肯定南通法庭工作,全省法庭工作现场会在南通召开。法庭工作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推动法庭工作发展。

       ——突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深化诉讼调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9%,位居全省第一;行政案件一审撤诉率61.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总结推广“六心工作法”,提升调解效果。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12.3%,同比下降33.3%。全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试点乡镇社区诉前调解工作站,诉前成功化解各类案件16611件,调解成功率91%。深化诉调对接,广泛开展特邀调解和委托调解,深入挖掘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潜能,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突出审判管理工作抓手。设立以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等8项指标为主的调解指标管理体系,用审判管理思维推动调解工作。结合“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抓整改,有效确保办案质量。全市法院被改判发回率仅0.3%,为全省最低。强化审判流程扎口管理,严格审限变更审查审批,大力推行均衡结案考评。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去年11月,首次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南通召开,最高法院、江苏省委领导对南通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充分肯定,中院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全国法院系统打出了审判管理“南通品牌”。

       三、围绕群众需求,着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民生案件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维权功能,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等案件28000余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757件,涉案标的额3000余万元,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1505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中介费等1400余万元。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纠纷案件122件,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1622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执行工作效果。围绕执行效果狠抓管理,共执结各类案件26309件,执结标的额40多亿元,有效执结率81.6%。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列入执行积案集中清理范围的5421件案件,全部执结或完成“四查”清理工作,清理率达100%。加强委托评估、拍卖管理,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执行听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协调金融、税务、公安等部门,采取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财产调查手段,联动化解执行难题。

       ——强化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立案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诉讼绿色通道,对军人及家属、残疾人、老年人等来诉群众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保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市法院共缓减免诉讼费用、发放司法救助金400余万元。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海门法院专门成立小额速裁庭,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4300多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推出“周末法庭”、“法律五送”等便民举措,全面提升为民司法水平。

       四、抓好队伍建设,有力确保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用典型的感召作用引领队伍。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志南同志学习活动,用杨志南同志二十多年如一日真情接访、真心为民,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精神引领和感召干警。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及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分别作出向杨志南同志学习的决定,杨志南成为全省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并光荣入选“中国好人榜”。他的先进事迹极大地激发了全市法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学习杨志南,争做好法官”的浓厚氛围。

       ——用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队伍。建立领导干部集中整训制度,以两级法院院长、庭长集中整训班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行随机分案机制,避免立案、分案环节上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出台“外出办案人员廉政规定”,坚决杜绝与当事人、代理人“同行、同吃、同住”现象。实行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和自查自纠制度,会同市司法局开展法官与律师作风纪律互评活动,定期召开廉政执法监督员会议,形成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机制。

      ——用全面的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突出执法办案能力的培养提升,全年共举办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12期,培训干警1172人次。深入研究学习陈燕萍工作法,开办调解技巧研讨班,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开展“星级法庭”、“星级法官”和“十佳审判长、十佳审判员”评比活动,涌现出以“省十佳政法干警”孙翠燕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法官。加强司法调研工作,提升干警调研能力,在全国法院第22届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二等奖3篇,在全国地市法院中保持领先位次。

      ——用丰富的法院文化凝聚队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用丰富的党建文化带动队伍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洁司法知识竞赛、“清风杯”廉政作品展评等活动为载体,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组织初任法官宣誓仪式,关心爱护年轻干警成长,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文化凝聚激励干警。全市法院文化建设效果显著,港闸法院、如东法院分别被最高法院、省法院评为“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五、接受各界监督,致力优化法院发展外部环境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推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蓝皮书”,办结代表建议26条,委员提案6条。强化重点案件督查,圆满解决麦麦提·吐逊申请执行案等代表关注案件。开展“院长接待人大代表日”活动,落实法官与代表定向联络制度,共走访征求意见137次807人,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51次427人。广泛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60次497人。建立中期述职制度,共发送中期述职报告640份,收到代表书面反馈意见116条,形成报告、反馈、整改的常态化良性循环。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出台“公开审理听证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二审案件、申诉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开庭、听证程序,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建立健全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办理减刑案件2370 件, 假释案件542 件。推进审判法庭、人民法庭“三同步”建设,提升司法公开的科技化水平。扎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定期选编优秀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发布,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新选聘人民陪审员146名,一审陪审率54%,同比上升17%。

       ——全面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畅通信访接待渠道,采取开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700余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随案发放监督卡和征求意见函,广泛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民意调查机制,拓展沟通交流平台,建立网络阅评员队伍和舆情跟踪制度,编发《网络舆情通报》26期,回应网民提问和评论277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司法保障有力增强,人案矛盾有效缓解,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共有52个集体、9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来南通视察时,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司法水平与时代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干警的文明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司法意识还有所欠缺,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司法机制改革的思路还不够宽,改革创新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挖掘;四是执行工作尽管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破解执行难题的社会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司法权威有待进一步树立。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法,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为主线,以司法能力提升为抓手,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南通“开启‘十二五’,加快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扣“长安建设”要求,在管理创新上取得新进展。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通过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大力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强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增强对未成年罪犯和社会特殊人群帮教改造的效果,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提升新水平。完善行政协调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特有功能,结合司法实践,深入分析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南通“十二五”规划,加强发展形势分析研究,不断增强服务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成效。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服务、企业破产等纠纷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把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落到实处。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落到实处。牢记做好援疆工作的政治使命,严格按照援助计划和序时进度,加强与对口援助单位的沟通联系,把援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进展。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涉诉群众工作。继续强化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切实把司法维权作为服务群众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小额速裁等工作机制,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健全舆情汇集、基层调研、民意落实反馈等工作制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突出司法能力提升,在纠纷化解上取得新进展。深入实践陈燕萍工作法,切实加强诉讼过程中的群众工作能力培养。坚持“调解优先”,深入推进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优化调解工作效果,提高调解案件实际履行率,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和再审程序。继续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确保走在全省前列。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努力实现涉诉矛盾纠纷从事后调处向源头预防的根本转变。

       ——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在法院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落实《南通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建立科学规范的司法运行机制。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积极倡导疏导式审判模式,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司法。探索和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三同步”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让群众走近司法,让司法更加透明。

       ——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在司法公信上取得新进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向杨志南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培养法官开拓进取、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重点环节,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干部挂职、法官遴选等工作,促进两级法院法官的合理流动。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1、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能动司法30条实施意见:2010年上半年,围绕南通市委提出的“基本现代化”建设目标,中院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基本现代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关于坚持能动司法,为全市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法院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确定了行动纲领。

3、建筑工程纠纷处理指导意见:为统一全市法院审理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引起较好反响。

4、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2010年5月12日,中院在市科技局支持下,建立了全市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首批17位专业涵盖计算机、电子通信、农药化工、纺织建筑、食品医疗等技术领域的专家受聘。此举切实解决了目前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在审判中技术事实认定难,认定事实权威性弱等问题。

5、死刑案件五级定案把关机制:为了认真贯彻“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切实强化死刑案件审理工作责任,中院建立了死刑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五级把关制度”。

6、化解行政争议“2+X”模式:法院接到行政案件起诉材料后,利用立案审查期限提前介入,由法院、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就争议问题进行诉前协调,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合意”,从而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2”指人民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X”指行政争议当事人。

7、随机分案机制:运用随机分案软件,使法官审理的案件由电脑系统随机选定。这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从立案、分案环节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

8、陈燕萍工作法: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是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人民法官先进典型,被胡锦涛总书记称为“最棒的法官”。陈燕萍工作法是陈燕萍同志在长期基层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套工作方法,其精髓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9、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蓝皮书”:将全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中院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通报,以“蓝皮书”的形式统一反馈给代表、委员,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10、三同步:利用科技法庭物质载体,在庭审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此举在海安法院三个基层法庭率先推行,不仅提升了庭审的科技化水平,更促进了司法公开透明。

11、疏导式审判模式:根据农村实际,在婚姻家庭、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综合运用法理、情理和公序良俗,发挥疏导、协调、沟通等能动作用,将协同和疏导贯穿于庭审各阶段,探索建立融情、理、法于一体、协调与处断相结合的疏导式庭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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