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2-28  字体:[ ]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永兵

各位代表:

         大会秘书处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分别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民生保障、新农村建设、民主与法制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问题的暂行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关于坚持规划领先 强化组织协同 推进南通沿海一体化开发的议案》立为大会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建议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其余议案均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61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人大工作等方面,连同上述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9件议案共270件,分别交各有关机关和部门办理,要求办理机关和部门在大会闭会后的6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要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方面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检查、督促,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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