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1-02-28  字体:[ ]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大卫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十二五”发展目标令人鼓舞,对2011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奋发进取,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江海开发呈现新气象,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三农”工作获得新成效,城市功能有了新提升,民生保障得到新加强,社会稳定取得新业绩,全面完成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一五”发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会议对2010年的政府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强调,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战略定位,全力抢抓两大国家战略规划深入实施的重大机遇,坚持不懈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持之以恒重统筹、惠民生、促和谐,强化政府自身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乘势而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把南通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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