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1-02-28  字体:[ ]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飞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职权,议大事、重民生、求实效,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动经济持续跨越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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