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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全力守护母亲河 | 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3-08  字体:[ ]

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的批示和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市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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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到南通全域,高标准推进五山地区滨江片区生态修复,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长江大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单晓鸣就贯彻实施进行部署。她说,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流域法律,政治站位高、针对性强、职责边界清。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落实长江保护法,扎实做好地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方位工作,全力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为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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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中秋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必须从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实施,切实担负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历史责任。要深刻理解内涵实质,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牢牢把握长江保护法的“长江特色”,抓紧抓好当前长江保护重点工作,树立统筹协调、一体保护的系统观念,推动法律在我市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要全面抓好贯彻实施,严格履行长江保护的各项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凝聚起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的强大法治力量。

庄中秋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法律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创新履职方式,在立法、环保监督、法律巡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高质量履职,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确保长江保护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助力南通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

陈俊在主持时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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