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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3-01  字体:[ ]

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传达贯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批示精神,部署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代表南通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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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介绍,近年来,南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沿江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长江南通段水质总体保持Ⅱ类,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率先完成长江退捕安置,长江南通段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陈俊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地处长江下游、工作勇争上游”的政治担当和目标追求,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南通落地见效。一是多形式推动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活动,让《长江保护法》蕴含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具体法律要求深入人心,转化为全社会依法保护母亲河的自觉行动。二是多角度开展法律监督活动。根据《长江保护法》最新精神,从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生态环境监督、法律巡视等多个角度创新履职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推动法律落实到位。三是多层面凝聚代表主体作用。大力实施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履职联动,开展“五级人大代表长江行”、“美丽南通、最美代表”等主题活动,广泛凝聚代表合力,激励代表主动投身《长江保护法》宣传实施。四是多方位对接流域联动机制。认真贯彻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强化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沿江城市的沟通配合,共同探索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立法协同、联动监督、代表跨区域调研视察等机制。(宗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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