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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号 关于加强城乡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4-19  字体:[ ]

小区是现代城市的基础单元,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将小区物业管理作为打造文明城市的重要方面,在城市建设中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城区内各小区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广大市民居住环境获得感持续提升。

对照城市高质量发展、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市小区物业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难题。一是物管机制不够健全。缺乏高效的物业指导机制、分类服务标准和考评机制,基层社会治理与小区物业管理契合度还不高。部分基层组织疏于小区物业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碰到的矛盾、发生的纠纷等难以及时了解掌握,不能迅速化解。二是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还不高。大多数小区,尤其是一些乡镇小区,在人员配置上仅满足最基本的保洁保安服务,物业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服务理念落后,要求不严,品质不高,导致一些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从而陷入“服务差—收费难—服务更差—收费更难”的恶性循环。三是开发遗留问题解决难。由于开发建设较早、公共配套不健全等原因,部分老小区经常面临交通拥堵、停车难、违法搭建、环境差等问题,加之物业费用较少,基础设施维护保养难度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从机制、力量、素质等方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存在着许多居民群众关心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加强和改善城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对于加强社区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按照适度原则,针对不同小区,制定符合群众需求的物业分类服务标准和考评机制。实施“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发挥社区在物业服务、治安、房屋维修、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和处理的作用。

二是促进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注重培养和引进具有物业管理背景、沟通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红名单”制度,抓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研究制定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奖惩等政策措施,激励物业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步伐。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房屋维修、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改造等。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和单位自建住宅楼要积极引导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尚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也要依托社区通过增设公益性岗位、动员居民志愿服务等措施,做好物业费收缴管理、安保、清洁等工作,积极改善小区环境,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采取互利共赢、可持续和可操作的措施,有效加强物业管理,让全市人民在居住环境上得到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399_【主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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