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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的研究与思考

来源:南通市人大  发布时间: 2023-12-07  字体:[ ]

为促进南通市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进行了全面调研,实地走访中科仪半导体设备、科瑞恩智能装备、翠鸟新能源、恒辉安防等30多家重点企业,召开了地方政府、园区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园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管理体制等相关情况,广泛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赴温州、东莞等制造业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与苏州等先进地区对标找差,提出相关建议。现将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共有1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数量全省第二,其中:5家国家级开发区、12家省级开发区。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管辖面积2074.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01.9平方公里),占全市的19.7%;常住人口266万人,占全市的34.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19家,占全市的64.5%;贡献了全市56%的地区生产总值、58.7%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的工业应税销售收入、75%的进出口总值和86%的实际使用外资,开发园区逐步发展为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先导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和创新驱动的示范区,对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将高质量摆在开发园区发展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对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制定了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省级以上开发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市管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引导开发园区把牢高质量发展风向标。统筹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资源要素向开发园区倾斜,“三区三线”划定新增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60.4平方公里。

(二)强化项目引领,产业集聚不断提升。各开发园区依托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聚力调优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项目集聚,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认定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65个,占全市的85%;认定转化达产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63个,占全市的84%。主导产业特征日趋明晰,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和新能源“3+1”主导产业,启东经济开发区聚焦生物医药、半导体装备和新能源三大产业,市北高新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和汽车电子三大主导产业。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前三大主导产业总产值4882.1亿元,平均产业集聚度为66%。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通市沿江科创带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在资源配置、资金投入、平台布局、载体建设等方面向开发园区予以倾斜,引导各开发园区加大科创项目招引、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现有上市公司40家、占全市的72.7%,高新技术企业2034家、占全市的70.9%。2022年,新增137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形成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专业化创新孵化转化载体,为开发园区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强化风险防控,安全本底不断夯实。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开发园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债务化解责任,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扎实开展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排查企业4.4万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9.9万处,全部整改销号,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强化开发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和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建成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6个VOCs站、447个空气微站、16个恶臭站,确保开发园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加强债务管控,建立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融资提级报备制度,规范开发园区及国有公司融资行为,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隐性债务规模和年平均利率实现“双下降”,债务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五)强化服务效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开展新一轮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工作的通知》,赋予开发园区管理主体相对独立和完整的经济管理权限,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内办”。持续推进开发园区外资外贸企业走访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打造“万事好通·投资合作热力图”平台,向投资者全面展示开发园区资源要素,实现项目信息一屏达、投资考察一门进。探索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在全省率先建设区域评估线上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降本增效。优化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入境、居留便利政策,提升开发园区营商环境水平。

二、目前我市开发区(园区)建设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市开发园区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但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比苏州、东莞等开发园区的先进水平,我市开发园区建设与发展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经济总量偏小、贡献份额不够大。我市开发园区规模总量不大,发展能级有待提升。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GDP总量6368.8亿元,比苏州(1.92万亿元)少1.28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6亿元,比苏州(1758.5亿元)少1398.9亿元;进出口总额2800.5亿元,比苏州(2.46万亿元)少2.18万亿元。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管辖面积占比19.7%,比苏州低11.3个百分点;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出口总额对全市贡献份额,分别低于苏州23.6、16.8和19.4个百分点,开发园区对全市经济的整体拉动作用有待提升。2022年,在全省27家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中,最靠前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仅列第13位、列全国(共217家)第39位,排名偏后。

(二)产业层次偏低、特色不够鲜明。当前我市开发园区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聚,但主导产业总体不强,产业层次还不高,多专注于生产中间产品和从事配套环节,仍以产业链中低端、低附加值环节企业为主。龙头企业数量偏少,应税销售10亿元以上企业仅有294家,百亿级工业企业仅有11家,无千亿级企业带动,具有较强行业整合力、自主创新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较少。产业“集而不特”“集而不强”,全市工业应税销售约占无锡1/2,不及苏州1/3,与常州的差距也有扩大之势。

(三)资源利用效益偏低、投入质量不高。节约集约意识不强,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亩均税收不足10万元,只有苏州(29万元)、无锡(27.5万元)的1/3,常州(16.5万元)的1/2,与温州(35万元)、东莞松山湖(200万元)差距更大。虽然部分地区签订了《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但因没有履约保证金等约束措施,监管协议约束普遍较弱。从产业项目考评情况看,部分项目设备投资不足,投入质量不高,2019年至2021年认定开工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竣工率为76.9%,平均设备投资占比42.6%,仅超过最低竣工标准(40%)2.6个百分点;未竣工项目的平均设备投资占比仅10%。

三、几点建议

推进全市开发区(园区)高水平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主战场、招商引资主力军、科技创新主引擎、改革开放主阵地、营商环境最高地”发展定位,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我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发园区扩能提质、加快发展,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几点建议。

(一)聚焦项目抓手,推动开发园区加快发展。勇当排头兵、打造增长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加快开发园区发展。要突出先进制造业主体地位,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坚持“项目为王”,既注重招引外来的大项目、好项目、头部企业、总部企业,又重视加大既有企业技改投入,推动项目快开工、快竣工、快达产。要抢抓机遇,学习借鉴东莞松山湖产业园、滨江湾新区建设经验,加快开发园区发展,并支持省级开发园区申报升格为国家级,进一步提升开发园区贡献份额。

(二)强化节约集约,推动开发园区高效发展。土地、岸线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坚持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建设多层厂房(东莞多层厂房普遍、大新工业区改造项目容积率4.5);要控制企业内部绿化、道路、办公用地。要坚持“亩产论英雄”“单位能耗比贡献”的鲜明导向,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资源供应,倒逼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空间再造,对区域内低效、闲置、批而未供土地加大盘活处置力度。要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科学合理布局,提高新增开发空间利用效率。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探索采用“10+N”弹性出让方式供应,进一步增强《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刚性约束。

(三)注重强链补链,推动开发园区特色发展。各开发园区要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加强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谋划,做大做强3-4个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大项目招引,推动产业互补、联动发展,提高本地配套水平,提升产业链集聚度和贡献度。要进一步集合政策、要素资源,全力打造千、百亿级规模企业和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企业,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推动“南通制造”向“南通创造”转型。

(四)统筹发展安全,推动开发园区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聚焦重点行业、关键环节,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监管,持续提升开发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园区债务风险管控,稳妥抓好存量债务化解,严格国有公司项目投资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约束,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抓好社会稳定,重点解决好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推动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五)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开发园区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市、县项目招引统筹协调、联动保障机制和各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企业机制,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水平。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进一步优化开发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加强开发园区招商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招商团队。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紧盯资本链、创新链、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与基金联动机制。制定个性化、特色化、集成化的人才政策,大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在企业任职。强化市级部门服务发展意识,加大设备投入在开发园区考核评价中的权重,保障开发园区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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