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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评,拒绝代表不作为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4-23  字体:[ ]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潘国红

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2017年新一届人大换届以来,启东市南阳镇人大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管理新路子,试行积分制管理、星级化评定的量化考评办法,为代表履职画出“硬杠杠”,定下“硬约束”,激发代表履职作为热情,激活代表工作一池春水。

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一些代表选出来之后,履职积极性不高,开大会时举举手,鼓鼓掌,审议时不发言,活动不参与,民情不反映,成为“荣誉代表”“哑巴代表”“空头代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在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虚”,代表的履职作为主要靠自身的道德良知和人格操守,而非制度的约束和规范。对代表的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劝其辞职或启动罢免,一些极少执行代表职务、明显不称职的代表,只要不违法违纪,都会“潇潇洒洒当代表,平平安安满一届”。针对这一弊端,南阳镇人大根据地方实际,推进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给代表履职带上“紧箍咒”,鞭策和督促代表的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从“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转变。

代表履职监督,重在精准发力。积分制管理把代表参加的各类履职活动分为出席会议、参加“代表之家”活动、进网格接待选民、建议意见提交、履职登记等5个常规积分项目,设定每项分值,对标按实计分。同时根据履职成效实行加减分,加分项目主要包括提出的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在镇级以上人大会议上进行代表履职经验介绍等4个,减分项目主要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星级化评定主要根据代表年度综合积分,积分排名前10%的代表评定为五星级,积分排名后10%的代表不予星级评定,其余代表按比例评定为一星级到四星级,星级评定情况在下一年度初人代会上予以公布。与传统管理方式相比,积分制管理、星级化评定制度,将代表履职行为细化、量化、具体化,把抽象的软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硬指标,使代表履职有动力、努力有方向。量化考评注重对代表参加人大工作、日常活动等的记录和评价,全方位考评代表履职表现及能力,弥补了以往定性评价的不全面性和不准确性,提升了代表履职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操作性更强,推动力更大。

代表履职监督,贵在动真碰硬。运用落实好考评结果,是保证代表履职监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的关键所在。星级化评定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届内缺席一次镇人代会的,在原选区和代表中予以通报;缺席两次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在闭会期间,对于镇人大安排出席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在代表中予以通报。“德不配位,不如无位”。实施代表“能进能出”制度,2019年以来,南阳镇人大依法在镇人代会上表决通过了5名难以保证正常履职代表的请辞。选民和选举单位是对代表进行履职考评的主体。要通过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设立选民意见信箱等形式,拓宽选民监督代表的渠道。公开代表履职信息,公开代表履职考评过程和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实打实、动真格地运用好考评结果,将代表一届任期内履职考评结果作为代表留任或推选上一级代表的重要依据,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动员辞职和罢免等方式,将代表意识淡漠、履职不力的代表调整出代表队伍。

“欲成其事,必赋其权;既赋其权,当责其效。”如何激发代表履职,让其真正担负起履职为民的重任,不负人民期待,一直是困扰代表工作的难题。宪法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职权,有职权就要受监督,否则,就会滥用权力,滋生腐败。南阳镇人大建立的代表履职考评制度,使代表履职监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鞭策代表敬畏自己的职权和责任,推动人大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是新时期加强代表工作的一种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值得各地人大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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