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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通州实践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1-08-12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斌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再次强调“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全新表述,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为我们奋进新时代,迈上新征途,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依法履职、积极有为,以基层人大的生动实践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架起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一直把加快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加以推进。目前,全区共建成区代表服务中心1个、代表之家58个、代表联络站190个,其中五星级家(站)69个、四星级家(站)50个,实现了全区域家站全覆盖,为全区五级代表联系群众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区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做优线下阵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搭建“网上”平台,大力推进网上代表之家建设,自主开发新一代代表网上履职平台和手机APP履职系统,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阵地能级,实现了24小时代表接待群众不打烊。平台建设不是目的,关键是让代表借助平台“动起来”。为此,除每年常规组织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和参加区、镇(街道)级层面重要活动外,区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的8月确定为代表活动月,组织全区五级代表集中开展履职活动。从2018年开始,通州区“人大代表主题月”活动年年开展,年年创新,已成为通州人大的一项常态工作。全区五级人大代表以“家、站、点”为履职活动主阵地,走进基层村社、园区、学校、医院等,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待和走访多种形式,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广大群众充分认同。区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和完善“双联双评”制度,制度化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常态化组织代表接待选民,反向开展选民评议代表、代表评议组成人员,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几年来,全区1400多名代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畅通基层民主“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人大常委会自2018年开始,从组织制度层面入手,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了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全区四个街道全部建立了选民代表大会,267名选民代表“持证上岗”。2020年,街道工委委员配齐到位,基层治理力量得到加强。街道选民代表来自于基层,来自于各行各业,他们受聘后积极履职,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四个街道人大每年召开两次选民代表大会成为常态,会议内容包括听取和讨论街道民情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乡村振兴情况报告,推进民生实事票选制。不定期组织选民代表对街道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视察,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结合平时开展的小组活动和区人大8月份集中开展的主题月活动,各街道组织选民代表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在今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月活动中,200多名选民代表闻令而动,下基层、听民意、查源头、提建议,在民生一线精准发力。活动期间共办理实事项目102件,提出“我为建设硬核区献一策”41条,开展专题调研活动11批次,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8篇,开展“代表问河长”专题活动4次。选民代表制度的建立,解决了街道人大民意反映“断层”、人大监督“缺位”的问题,夯实了基层治理的民意基础。

实现政府决策与民意民愿的高度融合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作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种行使方式——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自2017年开始,我区先行在经济发达的镇川姜镇推行试点。2019年区镇全面推广,在南通市率先实现民生实事票决制全覆盖。今年年初的人代会上,除了票决当年度10件民生实事外,还对去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为确保代表票决通过的一件件“关键小事”办成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大事”,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系监督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区镇(街道)两级人大分别成立代表监督小组,实施全员参与、全程跟踪、全面监督模式,形成“一事一小组、一季一监督、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测评”的项目监督机制,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效果。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把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组织的民生实事项目从产生、确定、实施、到完工,全过程、全链条置身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让人大代表从事后反馈转向全程参与,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极大地激发了人大代表参政议事的热情,开启了基层民主协商的新路径。2020年9月,省人大《参考》杂志刊发了通州民生实事票决制的成功实践,并加编者按在全省推广。

写入《人民陪审员法》的通州实践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途径。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以及“管用不分”等问题,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相关委室和部分组成人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题调研。传统“自选、自用、自管”的模式不符合法律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也不适应法治社会本质要求。调研组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现了问题病症。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授权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时,通州不是试点地区,但能不能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思想认识统一后,区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会同区人民法院、司法局同志外出学习考察,深入调研分析,大胆提出了“司法遴选和管理、人大任免、法院使用”的创新机制。人民陪审员管理创新的改革思路确定后,区人大常委会主动向区委报告,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管理创新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法院、司法局制定了《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条例》《通州区人民陪审员管理决定》等文件,明确人民陪审员由司法局牵头负责海选、推荐选拔和管理考核工作。法院根据庭审需要网上申请,由司法局随机指派;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业务指导,并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庭表现开展网上评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任命和监督。2017年12月,在通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新选任的125名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这是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司法监督范畴,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推人民陪审员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2018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第九条和第十条吸纳了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遴选及人大任免的成功实践。同年,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获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最佳管理创新成果奖”殊荣。

从“家、站、点”建设全域覆盖,到民生实事由“政府配菜”向“群众点菜”的转变;从街道基层民主治理的有益探索,到人民陪审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一项项鲜活的基层民主实践,一件件特色鲜明的民主形式,已成为通州人大践行全过程民主的响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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