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
关于加快推进造林绿化
促进“绿色南通”建设的议案
提议案人:
潘新张彦武黄利金曹国平顾宗瑜
羌怡芳顾绮施德威保刚健范平
张文慧戴宝江明汉清陈永红汪水明
陈伟平张淑萍顾标张建妃单雄清
案由: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战略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六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提出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扎实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大力推进造林绿化、促进“绿色南通”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工程,是打造国内一流生态宜居城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是增进民生幸福的有效举措,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案据:
近年来,“绿色南通”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2年底,我市新增成片造林137.3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19.4%,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7%,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2 %。
去年,省新修订的“全面建成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分别要求林木覆盖率达到22%和24%;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2017年南通建成国家级生态市,林木覆盖率要达到23%,同时部署2020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4%。对照这些指标,我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总量明显不足。虽然近年来的新增造林总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但全市林木覆盖率较低,2012年仅为19.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11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也在全省排名靠后,分别为第8和第9位。此外,县与县、乡镇与乡镇之间的不均衡性较大。
(二)认识尚需统一。有些干部还没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财政投入机制不完善,投入力度与造林绿化任务不成正比;绿化职责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少数乡镇还没有把造林绿化摆上重要位置;部分地区群众的造林绿化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市区不少区域或地块开发存在挤压绿地的现象,一些公共绿地遭到“蚕食”和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规划难以到位。造林绿化用地矛盾突出、落实不到位,河道整治、道路改扩建、城镇建设、村庄环境整治、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配套绿化还没有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一些地区绿地选址不合理,不少绿地利用开发边角料,位置偏远,建成后利用程度很低,有的安排在实施难度大的区域,绿化用地与开发地块不能做到同步拆迁、同步建设,造成绿地建设成本很高。
(四)管护机制缺失。“三分栽、七分管”,只有管护到位,才能确保树木生长旺盛、群众得实惠。各地虽有一些好的管护典型,但没有及时总结推广,大部分地区存在着重栽轻管的现象,没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个别地方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很低,树木生长不良。主城区绿量偏少,行道树高低不一、缺株断垄、参差不齐的现象较为严重。
(五)树种不够丰富。榉树、广玉兰、桂花等乡土树种推广应用较少;树种多样性不够,多树种混交林较少;苗木质量不高,良种壮苗较少;树种配置不够,反映四季变化的树种较少;生态景观效果不佳,冬季绿色树种较少。
方案:
造林绿化,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立足于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把“绿色南通”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和高度。为此,对加快推进造林绿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明确总体目标。每年净增造林面积10万亩以上,为顺利实现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绿色生态保障。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2%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城镇绿化覆盖率38%,村庄绿化覆盖率30%,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2016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3%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7%以上,提前实现“国家级生态市”创建目标。2018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24%以上,市区绿地率达41.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4.5%以上,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二)以突出两沿三园绿化为重点,拓展空间布局。大力推进“3211”(高速公路和铁路单侧30米、新建国省道单侧20米、县道单侧10米、乡村道单侧1行以上乔木)的沿路绿化,实现已通车道路的标准绿化全覆盖;大力推进“5221”(江海堤50米以上、圩堤20米、1—4级河道单侧20米、沟渠单侧1行以上乔木)的沿水绿化,确保河道整治与绿化同步推进,巩固完善江海河生态防护林体系;大力推进“三园”绿化,营造“四季有绿、应时有花、季相丰富”的生态景观效果,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打造一批“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和“美丽农村家园”。要确保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万顷良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配套绿化到位。
(三)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手段,美化城市环境。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建设国内一流生态宜居城市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美丽南通”的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手段,推进一批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美化城市环境。一是大力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城市道路要按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两侧各50米、30米、20米的宽度建设绿化带,增加绿化的厚重感;二是加快小游园建设步伐。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在市区特别是中心城区每年建设一批小游园,满足市民休闲、游憩、健身需求;三是精心实施“两河两岸”(通吕运河、海港引河)景观带工程。营造高品质的滨水公共活动空间,全面展现南通水城风貌特色;四是建设一批公园、专类园。尽快启动动物园、植物园建设,早日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五是加快道路绿化提升完善。优化选择适宜南通生长的行道树品种,更换一些长期生长不良的行道树。
(四)以创新造林绿化工作举措为关键,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政策创新。要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的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稳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进一步探索“多元投入、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二是制度创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负责制、行政效能督查制、生态效益补偿制等制度体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三是组织创新。要充分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作用,积极引导造林公司和种植大户参与造林绿化,推进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程化发展。四是管护创新。要明确造林主体和管护主体的“权、责、利”,积极探索专业养护与义务管护相结合的路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激发造林者动力、管护者活力,努力提高综合效益。
(五)以强化绿化职责分工为抓手,凝聚发展合力。造林绿化是公益事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市县镇村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确定造林绿化发展目标,组织发动,落实用地,加大投入,负责实施。林业和建设部门作为农村和城市绿化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交通(铁路)、水利、建设等部门在基本建设项目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做到“两个优先、三个统一”,即优先落实绿化用地、优先安排绿化资金,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和统一验收。国土、监察、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做好责任范围内工作,凝聚起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