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1-28  字体:[ ]

  ——2014年1月15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凯

各位代表:

  我现在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治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口。共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2246人,提起公诉6135人。其中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6人。依法办理了“安哥拉绑架案”、“长江流域系列抢劫案”、“涉外特大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加大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对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犯罪1641人提起公诉。建立食品安全犯罪月报制度,对涉案的47件95人进行跟踪监督。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派员出席简易程序案件庭审3615件,对5150件公诉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增强指控犯罪的力度。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352人,决定相对不起诉414人。专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机构,建立完善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工作机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177人次,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45人。依托检调对接机制,强化对和解自愿性、合法性审查,促成当事人和解657件。加强接待“窗口”建设,构建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帮助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108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8.4万元。及时排查矛盾风险,共依法处理各类控告、举报、申诉信访案件3303件,化解执法风险105件,努力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出台服务保障“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和“美丽南通护航工程”等工作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工商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提起公诉此类案件20件44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全省首例长江水域非法采砂案件,并就采砂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在环保部门派驻检务站,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环保部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成功办理了一批涉案人员多、信访压力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32件435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海安县检察院结合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出的检察建议,被省委办公厅转发。开发区检察院发起成立全国首家依法登记的“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吸纳会员单位320家,强化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保护。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定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发现和侦破职务犯罪的能力。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172人,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其中省检察院交办查处厅级干部1人,查办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4人,查办犯罪金额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50余万元。坚决查办司法领域犯罪案件,维护司法队伍纯洁。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犯罪8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办行贿犯罪14件20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严格落实人权保障规定,规范强制措施运用,坚持精细化办案理念,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如皋市检察院、崇川区检察院侦办的两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十大优质案件”。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着力点。共依法立案侦查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4件123人,分别占查办案件总数的69.6%和71.5%。其中,海门、海安等检察院查办乡镇房屋建设领域案件11件13人;启东、通州等检察院查办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岗位案件9件11人;如东县检察院查办医疗卫生系统案件7件7人;如皋市检察院查办粮食系统企业改制案件5件9人。通过依法查处这些腐败的窝案串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

  积极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建法制宣讲团走进55个机关、企业、社区举办讲座等100余场次。积极参加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编发十个行业职务犯罪风险点防控手册。即时、免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6100余批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重大工程的专项预防工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派驻检察监督员,共参与监督交易项目100余场次。重点加强预防调查研判,共提交调查报告59份,发出检察建议书82件,其中市检察院上报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列入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得到有效落实。

  三、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完善执法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加强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依法、规范、理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在审查逮捕环节,监督立案13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次;在审查起诉环节,纠正漏诉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次,依二审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件,依再审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立案复查各类刑事申诉案件58件,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监督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共依法检察监管机关呈报罪犯减刑2131人、假释436人、暂予监外执行98人,其中建议不予呈报减刑34人、不予呈报暂予监外执行19人。出庭罪犯减刑、假释、庭审监督8件8人。查办监管场所管教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上报《看守所内违规传递信息多发应引起重视》的信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促成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以开展同级监督为重点,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共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组织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重拳打击虚假诉讼,共依法查办虚假诉讼38起,涉案金额2380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8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稳步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依法办理并监督执行案件185件。201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赵鹏副主任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门视察了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范办案工作区的管理,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依法进行。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全部、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障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10次,安排阅卷593次。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管和实时监督,监管案件7573件、法律文书21029份、涉案赃款6700余万元。开展案件评查66次,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强化思想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通检讲坛”、“党代表讲坛”等活动,培养干警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开展素能培训、巡视基层检察院等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选派优秀青年干警援疆,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打造文化育检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检察官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以南通检察文化中心为代表的“十大检察文化品牌”,获得中国检察官文联张耕主席的肯定。我们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做法在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推进检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做法先后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作了交流。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实践符合检察业务特点的培训方式,选派164人参加政法院校培训班,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全员培训10场次,组织模拟审讯、公诉人观摩庭、接待能手评比、法警技能比武等常态化、专业化岗位练兵活动24次,举办第十一届全市检察业务技能大赛,市检察院“岗位大练兵”品牌被表彰为全市“十佳示范学习品牌”。全市3人获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65人获评全省检察专门人才和岗位能手。深化理论研究,指导全市6家基层检察院成立法学社,成功承办2013年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年会,460余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发表,检察官职业保障的研究课题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

  强化执法作风建设。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风险点防控、检务督察等活动,坚决维护检察队伍形象。海安、如东、崇川、港闸等检察院被当地党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带头作出“十项承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充分发挥20个派驻检察室、70个检察工作站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出机关,开展“三解三促”等活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民诉。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绩效考评“最佳办事单位”、“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海安县检察院、海门市检察院分别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五、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依法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2013年5月和7月,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法治南通建设、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工作情况,按照会议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工作。强化代表委员日常联络机制,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座谈会21次,书面向516名代表委员征求意见,编发南通检察微信80余期。健全完善意见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着力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2013年,对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和十一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35号、第339号提案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参观、座谈等形式,集中展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认知检察。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全市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顺利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监督评议案件9件9人,探索建立参与法制宣传、信访接待、申诉答复、搜查扣押等工作机制,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机关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成绩面前我们更应保持清醒头脑,看到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经济社会形势、人民群众的期待还不完全适应;检察信息化与装备现代化建设不能完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的要求存在差距;队伍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强,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情况;一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不够高;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进行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今后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南通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为我市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检察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重点战略部署。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法律保护,保障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促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和谐稳定工作。保持对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用忠诚履职取信于民、服务社会。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预防调查、预防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制度,切实提高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司法权威。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和自身党风廉政、纪律作风、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工程,着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人权、程序、证据和监督意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法律底线。加强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完善落实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机制和措施,不断提高自我监督能力。

  四是推进检察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上级院统一部署,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发挥市检察院一线指挥部作用,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推进,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我市开创“两个率先”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梦南通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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