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7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本高带队,对我市实施《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到如皋市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到台资企业柏承(南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盈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水兴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龙璟文创(江苏)有限公司实地察看其生产经营状况。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以来《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我市在稳台资安台商促投资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通就学就业创业和生活、推动台湾同胞居住证便利化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台资企业负责人、台湾同胞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陈本高指出,全面了解我市《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既是省人大的工作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具体举措。台湾与南通有着较为密切的经贸交流、人文交流,南通积极构建对台工作机制,为在通的台湾同胞和台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陈本高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实现跨江融合、江海联动、陆海统筹。在对台工作方面,今后要继续认真实施《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提升对台工作的政治能力,深化通台经济融合发展,促进与台湾的交流交往,努力为通台两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增加新动力、增添新光彩。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斌、外事民宗侨台委主任钮曦、专职委员施渠平等人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