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任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依托局长讲法、专题讲座、人大代表讲坛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的大局下行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任务,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人大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关和组织推进,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向、与时代同步、与发展同行。
3.深化拓展学习实践活动。聚焦“学思践行”总要求,不断拓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度广度,持续开展“我为勇挑大梁争作贡献”主题活动,引导各级代表增强服务“十五五”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制度化办好“南通人大代表讲坛”,广泛征集和宣传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履职百佳优秀案例,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4.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供给。以全市“十五五”规划为引领,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务实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调研,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扎实推进年度立法任务,制定《南通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海洋强市建设;制定《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赓续传承南通文脉;开展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低空经济、“厂中厂”安全管理、江海工匠培育、校园餐饮安全管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献血和非急救转运管理等8个项目的立法调研。
5.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项目确定、法规起草组织、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协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机制,做优做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用好“数字人大-通立法”模块,推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立法针对性和合理性。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建设,用好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6.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经济提质增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和审议推进“人工智能+制造”创新发展、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等情况的报告,听取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更好发挥“南通人才日”引才聚才作用,助力打造面向科技前沿的现代工业名城。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台资企业发展、强化海外安全风险预警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等议题开展监督,助力擦亮“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紧扣经济运行,建好用好经济运行观察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强化预决算和国资管理情况监督,探索建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积极推动基层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向村集体资产延伸。听取市本级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及业务用房项目、城建交通项目、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等计划编制情况报告,围绕经济税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7.聚焦高品质生活,着力推动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全链条监督,发挥社会事业观察点作用,完善多元化征集民意、精准化提出建议、常态化监督项目实施等机制,召开民生实事项目督查推进会,听取和审议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7年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紧盯教育、就业、医疗、住房、育幼、养老等民生领域,开展《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宅物业管理、困难群众兜底性民生保障等专项报告,助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紧盯城乡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等报告,听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助推城市内涵式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互促并进、相得益彰。紧盯美丽南通建设,听取和审议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等报告,听取寺街西南营保护利用和五山片区功能提升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8.聚焦高效能治理,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南通。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南通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有力有序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以及市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督促更好替人民用权、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9.加强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紧紧围绕事关发展和安全的全局性问题,及时就预算调整、财政决算、换届选举、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本届人大任期内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审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深入落实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开展本届以来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切实增强决议决定的执行效能。坚持审议意见当面交办制度,健全“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工作机制,采取条目式、清单式体例,审议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四、强化代表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10.拓展“两个联系”深度广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代表工作,组织好“代表接待日”、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活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常态化联系,引导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为导向,建好用好代表“家站点”,推动代表就近就便联系接待人民群众,落实公民旁听市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制度,打造民意征集、处理、转化、反馈全链条闭环,使人民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11.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实干担当。落实代表履职积分评价办法,按照“届内全覆盖、形式多样化、过程闭环化”要求全面推进代表回原选区(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12.狠抓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坚持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落实议案处理办法、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等规定,完善议案建议“提、交、办、督、评”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召开议案建议办理推进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适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切实解决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3.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镇街人大工作“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推进镇街人大兼职副主席(副主任)配备工作,完善镇街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运行机制,深化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指导开发园区开好人大代表联席会议,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换届选举专题调研,会同组织部门完善选举机制,开发建设“选民登记”数字系统,指导基层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为下一届人大配强班子、选好代表、筑牢基础。
五、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14.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与保障作用,深化“南通人大·四心四同”融合党建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双向赋能。落实常委会审议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学法活动,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能力、人大代表议政能力、人大机关干部服务保障能力。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抓实问题整改,持续改进调查研究与文风会风,为基层减负增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5.强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理论和实践课题,加强理论研究和总结推广,支持人大工作研究会发挥作用,促进好经验、好做法更多转化为制度成果和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持续加强南通人大网站、《南通人大》杂志和“南通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管理,用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南通实践展”,系统讲好民主故事、南通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根深叶茂。
16.持续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落实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与水平。深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抓好全省人大系统上下联动十项重点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政法、检察、审计等监督融合贯通,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持续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深化数据融合与业务协同,实现数据贯通、平台贯通、应用贯通,提升履职智能化水平与工作效能。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
一、继续审议项目
(一)《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承办部门:市文广旅局。
进度安排:2026年1月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力争表决通过,报请2026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进度安排:2026年1月的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力争表决通过,报请2026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二、立法正式项目
(一)《南通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承办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进度安排:2026年7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10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力争表决通过,报请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二)《南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进度安排:2026年9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2026年12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力争表决通过,报请2027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三、立法调研项目
(一)《南通市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南通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三)《南通市“厂中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
牵头委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四)《南通市献血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承办单位:市卫健委。
(五)《南通市非急救转运管理办法》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承办单位:市卫健委。
(六)《南通市校园餐饮安全管理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南通市江海工匠培育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八)《南通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牵头委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承办单位:市妇联。
调研项目由承办单位于2026年7月底前形成立法可行性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委室于9月底前针对承办单位的立法可行性报告进行第二轮调研论证并形成项目论证报告,为2027年立法计划做好准备。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为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对2026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一)审议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5月)
(二)审议市政府关于强化海外安全风险预警,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的报告。(责任部门:外事民宗侨台委;时间:5月)
(三)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7月)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7月)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服务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外事民宗侨台委;时间:8月)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9月)
(七)听取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责任部门:开发区委;时间:9月)
(八)听取通州湾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责任部门:开发区委;时间:9月)
(九)听取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10月)
(十)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执行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初步安排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12月)
二、围绕提升预算审查质效开展监督
(十一)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及业务用房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3月)
(十二)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市本级数字政府项目建设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时间:3月)
(十三)听取市政府关于202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3月)
(十四)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5月)
(十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十六)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十七)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7月)
(十八)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10月)
(十九)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11月)
(二十)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12月)
(二十一)审议市政府关于“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预算工委;时间:12月)
三、围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监督
(二十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3月)
(二十三)审议《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南通市海门区余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3月)
(二十四)审议市政府关于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业和农村委;时间:5月)
(二十五)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业和农村委;时间:5月)
(二十六)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业和农村委;时间:7月)
(二十七)听取市政府关于寺街西南营保护利用和五山片区功能提升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9月)
(二十八)审议市政府关于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10月)
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二十九)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时间:5月)
(三十)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5月)
(三十一)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相关委室;时间:7月)
(三十二)审议市政府关于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时间:9月)
(三十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10月)
(三十四)听取市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时间:10月)
(三十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7年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的报告,并对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社会委、相关委室;时间:12月)
五、围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监督
(三十六)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司工委;时间:5月)
(三十七)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司工委;时间:7月)
(三十八)听取市“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责任部门:监司工委;时间:8月)
(三十九)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司工委;时间:10月)
(四十)审议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外事民宗侨台委;时间:10月)
根据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审议市政府及“两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坚持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同步开展市级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和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用好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强化人大司法监督数据平台应用。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六届人大的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进一步探索创新代表工作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
一、持续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
1.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常态长效。紧扣中心大局、聚焦“学思践悟”,继续办好“人大代表讲坛”。持续开展“我为勇挑大梁争作贡献”主题活动,多措并举激励引导广大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坚守人民立场,更好履职作为。
2.展示代表风采。面向五级人大代表开展“我的履职故事—人大代表‘说’”活动。征集本届以来市人大代表履职百佳优秀案例。大力挖掘培育“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优”“联系群众好、服务大局优”“建言献策好、表率作用优”的“三好三优”型代表,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展现南通人大代表时代风采。
二、不断拓展“两个联系”广度和深度
3.密切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固定联系代表工作,深化落实“代表接待日”、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等制度安排,有计划组织好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评议等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
4.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通过向代表通报工作、办理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参与考察、调研、座谈等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探索开展人大任命人员联系代表工作。
5.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灵活设置主题,统筹五级代表进“家站点”活动。运用各类信息化履职平台,推动代表就近就便联系接待人民群众。适时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集中联系服务群众月”活动。
三、切实增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实效
6.丰富代表活动形式。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紧扣中心大局,围绕发展所需,主题化开展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提高代表参与率,增强活动针对性。坚持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聚焦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探索开展跨区域代表联组视察、监督等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
7.深化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处理反馈。落实《南通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试行办法》,引导代表立足岗位、融入网格,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分类研究处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8.强化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引导代表科学合理制定年度个人履职计划。有序推进代表回原选区(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依托“江苏数字人大”平台,及时登记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情况,形成线上履职档案。落实《南通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评价办法》,积分情况作为换届时连任提名的重要依据。
四、推动议案建议工作高质量
9.强化制度保障。提请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待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10.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突出精准选题,采取调研、座谈、书面征集等方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等,广泛征集代表议案建议素材,分层分类反馈给相关行业、领域的代表,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参考和保障。
11.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办、督、评”全链条工作机制,梳理确定重点督办议案建议,适时召开议案建议办理推进会,通过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查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加强督促办理,提高办理实效。
五、固本强基汇聚代表工作合力
12.强化基层指导。深化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常态化走访联系基层人大,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深化推进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指导开发园区开好人大代表联席会议。
13.建好用活各类平台。鼓励支持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民情驿站”。深化行业人大代表“家站点”建设,指导各地根据产业特色自主创新实践,打造“一产业一特色”“一行业一品牌”“家站点”的工作格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在基层法庭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点”。进一步用好“江苏数字人大”平台。
14.赋能队伍建设。组织开展2期市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学习提升班。适时召开镇(街)人大主席(主任)、人大秘书、“家站点”管理员座谈会,为人大工作者提供业务辅导,促进相互交流、互学互鉴,汇聚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合力。
六、依法做好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5.开展专题调研。赴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梳理换届选举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结合基层需求,开发建设“选民登记”数字系统。
16.提出连任市人大代表建议名单。梳理汇总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连任提名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名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决定。
17.依法有序稳妥开展换届选举。提出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选举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请党组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明确具体职责和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研究起草《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南通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办法》等相关文件。适时组织开展好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基层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
18.营造良好氛围。与相关委室、媒体对接,做好新闻发言人的相关工作,为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报送我市推进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经验,展示南通换届选举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