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3-10-11  字体:[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3年10月10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加快制造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筑牢制造业根基,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制造业高端化跨越、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融合化发展,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40%。

二、市人民政府要始终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并充分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将制造强市建设情况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推动重点工作加快落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强化战略协同与政策衔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组织落实制造强市建设各项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商务、国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制造强市建设相关工作。

三、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产业项目布局定期协调沟通机制,统筹构建以“6+16”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纺织2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争力,全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等主导产业集群提升质量,大力推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扩大规模,加快布局数字、空间、能源、材料、健康等未来产业。

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全力创建国家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协同、绿色智能、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树牢“招商为先、项目为王”导向,积极构建“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探索建立“营商环境+产业生态+招商体系”招商模式,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精准招商,重点招引央企国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跨国公司,推动一批重特大项目、专精特新项目、科创项目、外资项目和总部项目加速落地。

五、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和引导既有企业持续投入、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加快培育“链主”企业,以实施“1521”工业大企业培育、百企领航计划为抓手,打造一批领航型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南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赋能基地功能,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对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微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育,加快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六、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强势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激发重大项目动能、发挥投资拉动效应上见实效,尽快形成新增长点。要切实加强用地、用能、用工、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及时会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七、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引导促进创新政策、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承担重大攻关项目,大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强制造业协同创新发展,打造由龙头企业牵头,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参与的行业协同创新联合体。加快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创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力度,扎实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八、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步伐,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培育一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推动制造业数据安全治理。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速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引导制造企业从加工组装向“制造+服务”转型,从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比重,延伸产业链价值链。

九、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大力实施《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协同发展南通行动方案》,构筑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加强与上海、苏南等地产业协作和创新协同,探索载体共建、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等机制,努力成为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上的重要节点、江苏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支点。

十、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推动项目向园区集中,加快形成以省级以上园区为主体、重点中心镇和产业特色镇集聚区为补充的工业集聚发展新布局。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深化供应方式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十一、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领航行动,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精品”、质量标杆企业,提升南通制造质量品牌。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行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生产装备绿色化,系统提升园区、工厂、产品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十二、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更大力度发挥资本撬动作用,推动资本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深化落实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联席会议月度工作推进会、上市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完善“企业孵化—创新融资—产业扩张”的全周期股权基金支持体系。强化政银企合作,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拓展“江海贷”“通科贷”等创新金融业务,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

十三、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引才计划,选拔培养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完善企业人才专员制度,优化引才育才环境;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大军;强化产教融合,培养产业技能人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开展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表彰,有效发挥张謇企业家学院作用,培养一批新生代杰出企业家。

十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创新举措、强化担当,持续打造“万事好通”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平台,推广免申即享、简申快享,完善全覆盖、专班化、全生命周期、全流程闭环服务机制。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制度、行政检查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和口岸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模式,针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在项目审批、执法监管、助企纾困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本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维护本决定执行的严肃性。

十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26839号-1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