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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与权力微信公众号|打通法规贯彻实施“最后一公里”

来源: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发布时间: 2024-09-0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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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规实施摆在同法规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抓好法规贯彻实施,维护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让法规贯彻实施‘最后一公里’成为‘最好一公里’。”6月27日,在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36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就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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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南通人大总结近年来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成功经验,解决法规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门制定的重要监督文件。规定的出台引起了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推进和保障法规实施的重要探索和有益实践,对于提升法规的实施效果意义重大。

“良法”需要转化为“善治”

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是上海“1+8”大都市圈长江北岸唯一城市。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南通视察,点赞南通“好通”、沧桑巨变、生活幸福,对南通发展寄予殷切期望。近年来,南通人大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立法中聚焦高质量发展,关注人民群众期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了18部、修改了5部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风景区保护、轨道交通、停车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领域,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南通人大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法规实施,每部法规施行前召开实施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施行中召开履职评议会和专题询问会,施行满两年开展执法检查。5月22日,市人大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询问评议会,市住建局等24个部门围绕贯彻《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了报告;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这些做法为法规施行营造了浓厚氛围,有效减少了法规实施“打折扣”“搞变通”,为建立推进法规实施的常态化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相关部门纷纷表示,对询问的问题会逐项研究和落实,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随着地方性法规数量逐年增多,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南通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法规宣传工作比较薄弱,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少数部门“重立法、轻执法”,在申报立法项目时积极性很高,但法规出台后却执行得不够全面、精准;有的法规配套措施出台缓慢,重要制度设计难以落地等。常委会对法规施行前的准备情况、施行一年的情况、施行中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焦点,尚难以做到全面及时了解,容易出现监督“真空”。“近年来,南通人大在推进法规实施过程中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总结固化;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有必要出台专门制度,提升法规的实施效果,将法规的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表示。

出台规定深入推进法规实施

立法不是为了供人观赏,更不能形同虚设。为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加强法规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南通人大认真贯彻全省人大立法座谈会精神,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凝聚共识,制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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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宣传贯彻不能‘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而应当似春风化雨,久久为功、绵绵发力,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永忠介绍,规定要求政府和部门应当加强法规宣传,司法局应当将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等应当在法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公布等各个环节加强立法宣传,法规实施三十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贯彻实施座谈会。

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是法律实施的应有之义。规定健全了协作体系、凝聚各方合力、压实工作责任,除了明确市、县人大监督职责外,还要求政府和部门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监察机关加强对公职人员贯彻实施法规的监督,法院、检察院办案时应当依法适用法规,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检察院依法加强法规实施的法律监督。

万事开头难,但基础打好了,后面的工作就会井然有序。南通市城管局停车处处长周华深有体会:“《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出台后,我们作了精心准备将贯彻条例作为重点工作。一年多来,全国10多家单位来南通学习条例,南通‘潮汐共享停车’受到各方关注。”为夯实法规实施的基础,弥补监督真空,规定明确“法规实施情况分阶段报告和全过程监督制度”,即法规实施前,实施部门向常委会简要书面报告准备情况,有关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法规实施满一年,实施部门书面报告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有关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法规施行满二年,有关主管机关书面报告法规实施的全面情况,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之后,常委会可以要求继续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并开展监督。

强化监督推动制度生威发力

“执法检查是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基本方式。市人大强化执法检查,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解决了很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代表、崇川区紫荆花社区居委会主任姚杰深有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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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大将做好、做深、做实执法检查作为推进法规实施的重要抓手持续发力。其中,法规实施满一年,如果涉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常委会将根据实际开展执法检查;法规施行满二年,常委会应当开展执法检查;二年后,常委会将继续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注重问题整改。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审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向市政府负责人当面交办,市政府在三个月内报告改进情况,相关意见和报告向全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增加监督刚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和被测评单位通报,并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

接下来,南通人大将全面谋划,落细落实规定各项内容,示范指导县级人大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通过全市三级人大的联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部门落实、各方参与”的良好格局,推动法规文本切实转化为法治实践。相信随着规定的执行,南通市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将会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高陈 刘合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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