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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事任免名单和决定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 2026-01-26  字体:[ ]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沈 雷

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姜永华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 洪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刘 洪


关于接受吴新明同志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新明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王晓斌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晓斌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刘洪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洪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陈本高同志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本高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季红星同志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季红星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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