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法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研究了代表们对《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在修改过程中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广泛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赞成将修改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会议讨论研究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以及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修改意见的报告和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葛玉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朱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