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