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中秋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团结依靠广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尽责,扎实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和“四个机关”建设,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更高站位把握履职要求,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更大力度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担当推进现代化新实践的人大责任;以更实举措探索实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依法履职、担当有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