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关于南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了《关于南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南通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坚定扛起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责任使命,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风险挑战,全力抓项目、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开局良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31个计划指标中,有25个指标超额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受外部环境变化、行业发展不景气等因素影响,规上服务业重点行业营业收入增幅、外贸进出口总额等6个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从审查情况看,202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动能减弱,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牢固,工业投入增长不快、产业层次有待提升,服务业态不够丰富、居民消费意愿偏弱,部分行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民生短板弱项还需加快补齐,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等。对于这些问题和挑战,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举措积极应对。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省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目标安排科学合理,工作措施有力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深化“三个年”活动、“三个三年”行动和经济工作“四项机制”,努力构筑“两大战略支撑”,加快跨江融合、向海发展,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扎实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定发展信心,抢抓战略机遇。当前,南通“好通”优势加速释放,城市能级加速提升,战略机遇加速转化,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发展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发展基本面长期向好。要切实担当起经济大市勇挑大梁的责任,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抢抓战略机遇,保持战略定力,奋力实干争先,积极推动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通州湾石化双循环基地建设有标志性突破性进展,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中抢占棋局、谋划布局、重塑格局。要大力宣传并充分用好区位、政策、资源、文化等独特优势,显著提升南通对外美誉度和企业群众的发展信心,持续保持“七虎竞南通”“十强逐江海”的万千气象。
二、聚焦重点难点,提升发展质效。紧扣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始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产业立市、制造强市战略,进一步突出制造业主体地位,坚持招商引资与既有企业技改投入、转型升级并重,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力争快突破、早见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注重集群培育和产业链建设,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强化“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创新创业活力。巩固传统产业优势,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政策举措,大力招引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繁荣发展。充分利用稳外贸系列政策,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优化南通“好通”环境,切实加强事关全局的过江通道、南通新机场、北沿江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国企改革,加快转型、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多作贡献。
三、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把稳就业促就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质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农村人居环境千村整治”工程,高水平规划建设富有江海平原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水、土壤、空气质量。坚持“过紧日子”,落实“三保”要求,强化财源税源培育和收支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等领域风险。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高质量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强化组织推动,确保落细落实。切实发挥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强化分析调度,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季度分析、项目建设季度观摩、科技创新双月例会、企业上市月度推进等机制,深入研判、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健康平稳增长。强化指导服务,坚持一线工作法,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六大环境”,增强市场活力。精准制定稳增长、促转型的政策举措,切实解决惠企政策直达、行政执法检查、资源要素保障、企业诉求快办快结等急难愁盼问题,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强化考核推动,在全力争取高质量考核先进位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产业项目、工业税收、国有企业盈利水平、民生短板等方面的考核,对纳税先进企业定期通报表彰,更好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