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情况的初审报告
(已经2010年7月16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0年7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市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和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听取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同级审计结果情况以及2009年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在市委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人代会决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牢牢把握“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这一主线,努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源建设,提升收入质量;坚持民生优先,优化支出结构;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09年,市区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82002万元,占预算的102.8%,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同比有所提高;政府性基金收入562733万元,占预算的134.3%,增长30.5%。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坚持量入为出,创新理财观念,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关注民生改善,注重提高效益,为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发展和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市级财政支出1185207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5.3%,增长25.2%。其中:市本级支出94735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5.5%,增长19.7%;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出237854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4.5%,增长53.2%。市级财政当年基本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预算超收收入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总的看,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合法、客观。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施建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根据视察调研的情况以及市审计局局长纪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关于南通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今后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收入未能及时收缴。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收缴入库。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存在漏征漏缴现象。
(二)企业发展资金安排使用亟待改善。一是资金安排使用比较分散。2009年,市本级企业发展资金共设有23项,当年预算安排29715万元,实际拨款29242万元。其中,14项专项资金当年实际拨款24146万元,共扶持项目1079个,平均每个项目22.38万元。二是资金投入方式较为单一,多为事后补助或政策奖励等。三是项目工作经费和工作目标考核经费包含在企业发展资金中,不利于企业发展资金的专款专用。四是部分资金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亟待修改。
(三)保障性住房建配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个别地区安置房建设滞后,支付超期安置补助费金额较大。二是因车辆登记、银行存款等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核实申购家庭的真实收入和资产,导致部分不合条件的申购家庭申购了经济适用房。三是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还未建立。
(四)部门预算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少数部门未将项目经费细化到经济科目,预算编制精细化、规范化、合理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有待增强。三是部分项目实施缓慢,结转下年金额较大,需要增强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四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公款招待费用,有些部门超支比例较高。
此外,省级及以下经济开发区(园区)预算管理和监督亟待加强。一是财政体制不够完善,预算管理较为薄弱,部分经济开发区(园区)年初未编制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收支随意性较大。二是预算缺乏有效监督,未纳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范围。三是经济开发区(园区)内规模企业数、财政收入等占所在县(市)区的比重不高,反映了经济集中度、产业集聚度低,对加快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支撑乏力。
三、市审计局在对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对同级财政依法审计的同时,围绕国计民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开展了审计及审计调查,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报告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提出的建议是可行的。
四、同意市审计局局长纪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关于南通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几点措施”,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培植税源,加强收入征管。要着力研究培植税源、扩大税基和优化税源结构的有效措施,加快重大税源的培植力度,构筑财政稳定增长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研究并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有效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调控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开启基本现代化征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合企业发展资金,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把支持企业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发展资金的投入使用机制。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创新机制,逐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明确资金扶持的方向和重点。加快专项资金安排由后期支持转为前期引导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导扶持力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要探索把项目工作经费和工作目标考核经费从企业发展资金中分离出来的办法,使企业发展资金专门用于项目扶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关注民生保障,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在“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民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的财力用于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理财水平。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年初资金安排到项目的比例,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积极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责任,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逐步做到部门预算信息全面公开,推动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明确使用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使用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管理的审计监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审计披露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此外,健全省级及以下经济开发区(园区)预算体制,规范收支行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预决算列入本级预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同时,健全其财政、审计工作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关注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的负债总量、偿债能力、投资结构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