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0年7月22日在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纪 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苏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市审计局对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以项目支出为重点,加强了对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资金、项目的审计及审计调查,注意把握总体,突出宏观,关注效益,披露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
200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推进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实现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市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强化财源建设,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2009年,为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克服宏观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和政策性减收的双重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落实财源建设各项激励政策;着力抓好税源管理的核心环节,相继出台强化税源户籍监控、企业重大涉税事项管理等20项挖潜增收举措;实施100户重点企业纳税风险“双联评估”。2009年市区实现税收收入66.27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4.6%,比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保持了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2.优化支出结构,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继续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社会困难群体构筑更加牢靠的保障线;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和教科书免费制度,提高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补贴政策。2009年,市级财政用于教育、科技、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合计52.50亿元,同比增长19.9%。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核算,规范结余管理,注重资金绩效,确保收支平衡。
3.深化预算改革,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出了优化集中支付流程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单位网络集中核算管理改革,创新财政财务管理监控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定期编制部门预算单位财务报告的通知》,及时反映和准确掌握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市直单位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往来款管理的通知》,规范了单位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出台了《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引导区级调整产业结构,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09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依法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68项制度规定。去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于2009年7月30日在《南通日报》进行了公告。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经审计,2009年市区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82002万元,占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收90282万元,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662716万元,完成预算102%,增长14.8%;非税收入119286万元,完成预算107.7%,增长4.1%。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分别占市区一般预算收入的84.6%、15.4%。
2009年市本级实现财政支出94735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95.5%,增长19.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33516万元,增长13%,完成预算92.3%,占支出总额45.8%;政府基金支出307923万元,增长36.2%,完成预算97.3%,占支出总额32.5%;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5914万元,增长13.3%,完成预算100%,占支出总额21.7%。2009年市开发区实现财政支出237854万元,占调整后预算94.5%,增长53.2%。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09年市本级分成财力938655万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54630万元,总财力993285万元;减:实际支出94735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932万元,其中: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44782万元、净结余1150万元。
2009年市开发区分成财力246059万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4519万元,上年净结余2359万元,调入资金1579万元,总财力254516万元;减:实际支出23785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662万元,其中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3912万元、净结余275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09年预算外非税资金户年初结余200557万元,当年收入653688万元,支出4940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024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51701万元。
2009年城建资金账户年初结余-110497万元,当年收入112874万元,支出2342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1906万元。
2009年农发基金、企业发展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政府专项基(资)金年初结余95116万元,当年收入64326万元,支出635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5862万元。
2009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年初结余242206万元,当年收入381466万元,支出3435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016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结余79266万元,当年收入229115万元,支出2176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0719万元。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纠正情况:
1.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收缴入库。经审计抽查发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9年税后利润为22228万元,至延伸之日止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政府要求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此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督促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入库,以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2.个别专项支出进度较慢。2009年实际安排排污费支出6907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5387万元,中央、省下达补助资金15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3103万元,支出进度为45%。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一是中央、省补助资金年底下达,当年未形成支出;二是少数项目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未按期实施;三是部分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合同付款,部分支出延至以后年度支付。政府要求环保、财政部门对已列入年度支出预算的项目应尽快组织实施,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加大对已安排项目的跟踪力度,督促项目尽早完成并发挥效益。
3.部分税种存在漏征漏缴现象。审计抽查发现,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用地207472平方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等单位自建或租用标准厂房83144平方米、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银行借款合同,未申报缴纳相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政府要求地税部门及时掌握涉税信息,强化地方小税种征管力度,确保税款足额征收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要求,市审计局对港务局、国资委、环保局、科技局、劳动局、农业局、人事局、外办、卫生局、职业大学等10部门和单位200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09年初10个部门和单位支出预算46136万元,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省追加专款、增加津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变化后相应安排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58880万元,实际支出567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73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按照“细化编制、优化结构、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综合平衡”的原则,完善了支出编制管理,加强了对单位往来资金的清理,要求各单位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促进了部门预算的规范和完整。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单位经济科目需进一步细化。10个部门中有两个部门项目资金没有细化到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等科目。
二是项目支出进度偏慢。抽查发现,10个部门中有6个部门的18个项目,预算合计329万元,由于省补助下达较迟、有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当年未发生支出;5个部门的7个项目,预算合计170万元,实际支出进度均在50%以下,最低的仅为20%。
三是部分单位招待费存在超支现象。由于南通知名度的提升,外地来通参观学习活动较多,加大了各单位招待费支出。10个部门招待费预算366万元,实际支出490万元,超支124万元,超34%。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今年3月至5月,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绩效审计调查。调查显示,我市共获得2009年专项引导资金项目35项,补贴资金6789万元。其中:第一期项目21项,补贴资金4488万元;第二期项目14项,补贴资金230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除个别县(市)资金拨付有所延迟外,其他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都将专项资金及时、全额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未发现挪用现象。引导资金资助项目均符合省十一个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体现了“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促进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升级。全市两期35个项目,涉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纺织、石化等八大行业,其中:装备制造占26%,石化占20%,纺织占20%。新上项目,特别是装备制造、电子、石化、纺织行业均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二是促进提高了经济效益。2009年,一期项目实施后,21家企业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三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增长6%、58%、26%,利润和税金指标增幅比全市工业指标增幅高40%和2%,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增幅较大的行业为装备制造业。
审计调查发现资金运作和项目运行中影响绩效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引导资金总量较少且分布不均衡,重点不突出。审计调查发现,南通地区共获引导资金6789万元,仅占全省补贴总额的3.83%。各县(市)之间补贴资金分布也不均衡,启东市占全市份额的12%;如皋市占2.43%。重点产业项目在获得补贴的总项目中占比少,如沿江各县(市)、区均将船舶、海洋工业作为重点发展行业,但两期项目中,仅有振华港机和通州海通船舶公司两家获得补贴;全市共有新能源规模以上企业188家,现已建成省级技术中心5个,市级技术中心11个,但此次获补贴的项目也仅有两家。
二是少数项目申报不够规范。调查发现南通纺织控股集团纺织染有限公司申报的“为扩建纺纱车间及生产设备填平补齐”项目,实际为该公司“引进关键设备生产新颖混纺仿真面料”的国债技改项目的配套项目,该项目上报的部分工程、设备与国债主体项目工程、设备存在重复现象。另有个别企业把汽车、电脑、空调等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列入项目总投资。
三是少数项目未及时完工。全市共有4个项目未及时完工。如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核级蝶阀、球阀扩大生产能力项目未如期完成。造成项目未及时完工的原因:一是因为气候因素导致厂房延期至2009年12月建造完成;二是部分设备未能在规定期限及时到达交付安装。
(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捐赠物资资金跟踪审计
1.汶川地震灾后援建跟踪审计。
市审计局自2008年8月起对我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灾后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6月底,审计机关共派出7名审计人员,先后分6批次对四川绵竹31个灾后重建实体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累计现场审计工作量1084人·天,已跟踪审计项目总投资5.40亿元,截至审计时止,实际完成投资3.97亿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造价及各项费用等节约资金3230万元;提出跟踪审计意见和建议213条,均被采纳。促进和帮助援建指挥部先后建立健全了《南通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灾后重建捐赠款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援建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制度》、《南通市援建指挥组财务管理制度》等八项规章制度。
审计情况表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为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三年援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顺利实现,南通援建指挥部把项目建设作为援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2008年确定为项目建设起步年,2009年确定为推进年,2010年确定为攻坚年。通过指挥部、代建部门、监理、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各援建项目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6月底,我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1个(已全部开工),总投资5.40亿元。其中已竣工17个,占55%;完成投资3.97亿元,占总投资73.50%。
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审计发现地震灾后援建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援建体制的特殊性和各方现行政策的差异性对项目的推进颇有影响。以概算审批为例,项目的概算需经绵竹市发改局审批,执行的是四川省或德阳、绵竹的相关政策,而资金的拨付以南通市财政局的审批为依据,造成部分项目的两地审批结果有差别,须经过二次审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速度。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站、酱园小区等项目,均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才陆续通过立项审批,开工时间较晚,给后期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
二是施工单位对灾后重建经验的缺乏,一度导致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由于灾后重建无经验可循、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多数施工单位没有在四川施工的经验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在人员的招用及管理、材料的采购、施工机械的调度、特殊施工方案的确定等方面难以得心应手,对首批项目部分工程的推进产生影响,中后期虽有所好转,但仍难做到驾轻就熟。
2.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跟踪审计。
自今年4月起,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的规模、来源渠道以及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7月8日,全市共募集境内抗震救灾资金4757 万元,其中:民政部门407万元,红十字会1538万元,慈善会1512万元,其他部门和机构募集资金1300万元(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1100万元,江苏中南建设集团公司200万元),所募资金已按要求全额上划中央及省相关部门
审计结果表明: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把组织开展募捐作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民政、红十字会、慈善会等部门和机构印制了募捐倡议书,号召社会各界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接受捐赠的部门和机构能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社会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工作,所收捐款全部划缴财政专户。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能做到专人负责、专户存储,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及组织管理等情况总体良好,款物交接手续基本清楚齐全,未发现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市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5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市区2008年至2009年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对象包括房管、财政、教育、军转办、民政、军分区等单位,并对崇川区、港闸区和市开发区进行了延伸。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屋和拆迁安置房。近年来,市区针对不同困难群体采取了不同的保障方式,逐步形成了“对低收入家庭中的特定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实物安置结合租金减免方式保障;对低收入家庭无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方式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提供经济适用房方式保障;对有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方式保障;对新就业大学生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群体采取提供公共租屋方式保障;对拆迁安置户提供低价位商品房方式保障”这一“六管齐下”模式,基本实现了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全覆盖。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通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机制,在加强和改善住房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居全省领先水平;率先将廉租住房保障受益面由最低收入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5月,市区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将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试行意见》,逐步解决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工投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2008年至2009年,市区共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4477万元,198户家庭住上了廉租房,2336户享受了廉租房货币补贴,实现了对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分配经济适用房476户,发放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1128户计3251万元。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共投资48亿元,安置拆迁户16519户。
审计也发现现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执行、建设和分配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政策制定方面:一是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购买其他住房”家庭的退出机制。二是公共租屋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申请租住条件较高,保障面偏窄,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政策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未能全额按比例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支付超期安置补助费金额较大。截至2009年底,在外过渡的拆迁户16659户,其中超过18个月的待安置户5564户。2008年至2009年,崇川、港闸、开发区合计支付超期安置补助费17919万元,拆迁量大、建设周期加长、用地指标不能及时落实导致拆迁安置房开工量不足等是形成超期安置的主要原因。三是部分申购家庭未按规定诚信申报。抽查发现,有12户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时未如实填报家庭车辆信息。究其原因主要是因车辆登记、银行存款等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房管部门只能以申请家庭的诚信申报和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为主要依据,难以对申请者的真实收入及资产进行准确核实。四是经济适用房未建立退出机制。随着时间推移,少数家庭购买二套住房后,未相应退出享受范围。
(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3月至5月,市、县审计机关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表明:除部分县(市)、区因考核方案和细则研究制订时间过长或部分学校教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意见不统一,学校未能及时出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财力困难等原因,截至2010年春节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审计调查期间已全部发放到位),2009年度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教师工资水平显著提升。2009年全市在职教师平均工资为48924元,比上年增加18343元,增长59.98%。二是经费保障基本到位。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合计34235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1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23690万元,县区级预算安排317561万元。改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非税收入安排588万元。其他来源14437万元,其中省财政借款8000万元,挂账未明确资金来源6437万元。
(五)企业发展资金绩效审计调查
今年4至5月,市审计局对市本级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期间以2009年为主。2009年,市本级企业发展资金共设有23项,预算安排29715万元,上年结转7593万元,实际拨款29242万元。其中,科技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等14项资金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当年预算安排24150万元,实际拨款24146万元,共扶持项目1079个;招商引资专项资金、财源建设奖励、机场亏损补贴等9项资金为经市政府批准、具有专项用途的工作经费、政策奖励及补贴等,当年预算安排5565万元,实际拨款509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对企业扶持力度逐年加大, 2007年至2009年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分别为20785万元、26735万元、29715万元,年均增长19.6%。顺应经济发展要求,2008年市政府批准设立了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服务外包、船舶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及关键人才引进等五项专项资金,2009年预算安排3750万元。财政资金的投入,对促进企业投资、提高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调查发现,部分管理办法已到期未能及时修订;部分管理办法规定的扶持范围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要求;部分管理办法明确了扶持额度,但实际执行情况与之差距较大。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资金使用分散,扶持重点不够突出。目前我市企业发展资金执行与国家、省基本对口的扶持体系模式,涉及科技发展、技术改造、循环经济、船舶产业、外贸发展、人才引进等各个领域,扶持范围十分广泛。受扶持资金规模的限制,资金使用相对分散,不能集中有限资金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投入方式较为单一,引导作用不够明显。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多为对已完工项目的事后补助,资金引导性不强。另一方面部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政策奖励和亏损补贴,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企业发展资金用于非企业发展项目占比偏高。从投向上看,我市企业发展资金主要分为企业发展专项、项目工作经费、工作目标考核三大类。2009年,企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了主管部门工作经费、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奖励等3508万元,占实际拨款的12%。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审计调查
2009年,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财政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审计,对管理体制、产业发展状况、财政财务管理、土地政策执行、拆迁安置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对部分经济开发区的政府性公司及村级组织进行了延伸调查。
南通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合计25个,其中省级10个、县级15个。2006年至2008年实现GDP175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94亿元、第二产业1325亿元、第三产业337亿元。至2008年末拥有企业数9041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696个。2006年至2008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5756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1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3亿元。实现财政支出24亿元,三年可用财力28亿元。2008年末所属政府性公司56家,注册资本合计40亿元。
审计调查表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沿江、沿海两大优势资源,将所属经济开发区(园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注重开发区和园区建设,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各经济开发区3年间累计完成基础建设项目617个,投入建设资金63亿元,目前功能和配套日趋完善,承载能力日益增强。3年间合计完成重大项目建设310个,投入资金372亿元,相继培育出一批支柱企业,如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各地利用苏通大桥通车、崇启大桥开工建设、洋口港有序推进等重要机遇,充分拉开了园区发展的框架,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提高,加速发展态势显现。
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开发区建设和运行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财政体制不够完善,部分管理职能缺失。部分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每年年初未能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也未经同级人大批准。财政支出预算由支出计划代替,随意性较大。
二是产业发展实力不强,主力作用不够明显。各经济开发区2008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4亿元,占各县(市)、区当年财政总收入的21.18%,其中占比较低的有崇川区、通州区、如东县,各占6.11%、14.72%、15.20%。存在规模企业数量偏少,高新科技产业较薄弱,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
三是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境现状仍需改善。部分开发区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的专职机构尚未健全,未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处理园区内的环境保护事项;部分工业带与居住带分布较为紧密,对环境保护带来不良影响。
四是村组织保运转能力薄弱,影响农民利益保障。各经济开发区均含有村级组织,调查发现村级经济已逐步萎缩,村级组织主要靠财政拨付资金维持运转,村级组织保障运转能力减弱;部分经济开发区存在“以租代征”或“未征先用”农业用地情况;所辖各村农民、农场职工原有房屋在逐步拆迁,农用土地也逐步减少,部分失地农民的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预算管理的几点措施
(一)积极完善相关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围绕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研究制定适合南通实际的各项配套措施,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对相应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相关规定予以细化和补充,在摸清应保障对象数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部分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将更多需要被保障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二)优化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前专项资金项目设置较多且用途交叉,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根据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在分配上尽量向新兴产业、高新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倾斜,对具有专门用途的工作经费、政策性奖励等,由财政另行安排,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事前引导、激励增量”的作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项目监督机制、项目绩效考评机制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联动机制。
(三)继续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预算、后办事”的原则,大力压缩会议、文件、论坛等一般支出,切实减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建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所属开发区(园区)预决算列入本级预决算草案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强化预算监督,提高理财水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南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新征程已经启动,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财政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监督,在更高层面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建设“经济更加强盛、科教更加发达、社会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良、人民更加幸福的基本现代化新南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