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科技创新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创新体系建设则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部署,我委3月中旬即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开展调研,并在5月下旬召开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重点就政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建设创新载体、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沟通交流;随后又组织到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部分企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由市及县(市)区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老总和高校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北上山东济南、青岛等地学习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成效和特点
(一)政府引领,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了推进科技创新及其体系建设,我市较早成立了领导机构并确定了评价指标。“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加,市本级科技发展资金连续6年递增,今年预计达2.2亿元。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突破100亿元,占GDP 总值的2.27%。近两年共为企业落实减免科技税收20.6亿元,相当于争取国家、省科技经费14亿元。去年12月,我市已被认定为首批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并出台了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实施意见、财政金融扶持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意见等配套文件。全市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已有8家,科技创业投资规模39亿元,畅通了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江海英才计划”和产业人才发展“312”行动计划,累计引进国家“千人计划”30名、省“双创人才”103名,市创新创业团队35个,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3个。我市已连续6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实现了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满堂红”。我市还是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中远船务海工平台关键技术荣获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南通大学顾晓松团队为主完成的“修复周围神经缺损的新技术及其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二)主体突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市企业与国内115家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引进建立10多家科研院所。全市省级民营科技企业5585家,高新企业390家,创新试点企业国家级2家、省级11家。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项目、全社会研发投入、引进人才、专利申请和授权绝大部分都在企业。我市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2012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3822.8亿元,居全省第四,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38.5%。2013年南通企业广泛参与江海英才创业周活动,有300多名海外人才携400多项创新创业项目、40多所高校院所携千余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0家创投机构携创业金融资本汇聚南通,为企业进一步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提供了机遇。
(三)载体拓展,科技创新承载体系日臻完善。我市业已形成以国家开发区为龙头,省级开发区、高新区、跨江合作园区和滨海产业园区并进的园区发展新格局。全市有1个综合保税区和4个国家级开发区、14个省级开发园区,苏通、锡通科技产业园和上海市北高新科技城有序推进,跨国跨江合作园区功能有效提升,中奥苏通生态产业园成功落户。同时,我市现有省级科技产业园1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9家,位列全省第四;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247家,省级企业研究院4家,企业院士工作站45家,省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全省第三。
综上所述,我市科技创新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总体匹配、实力相当,若干主要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二、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南通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但与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要求相比、与先进市和兄弟市的先进经验相比、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南通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如何实现科技创新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正视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厘清思路,加大力度。
(一)科技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待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提高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有些地区、有的同志对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认识不足,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时未能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尚未自觉确立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主导意识。在高新区建设方面,各县(市)区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尚未启动。二是企业科技创新求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由于科技创新研发成本高、风险大、时间长、见效慢,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存在目光短浅、忽视科技投入、人才引进、新产品开发的现象。三是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对较少,特别是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科研成果偏少,高校和科研机构主动服务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四是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氛围还不够浓烈,科技创新距离普通百姓的生活较远,远不如环境保护那么直接贴近。如此等等,亟需进一步宣传引导,在全社会真正形成重视科技创新,推动支持科技创新的共识。
(二)创新服务体系仍需提升。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高新区10家,其中苏州无锡各3家,常州2家,泰州1家,徐州1家,南通的国家级高新区仍在报批过程中,我市仅有南通、如皋、海安3家省级高新区,而昆山早在2010年就获批国家级高新区。同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连云港今年启动了总投资近35亿元、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的科技创业城;济南市依托大学城圈地70平方公里,推进“创新谷”工程,并且增加主要职能部门的编制和人员,工作手笔力度都很大。相比而言,我市载体建设总体规划相对滞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园区数量不多,已经定义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科技园区,功能定位不够科学,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产业特色不够明显,除如皋、海安外,大都呈现小而散的同质特征,产业、资金、人才等科技创新的资源集聚度相对较低。有关职能部门任务繁重,编制和力量明显不足。我市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偏少,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够。
(三)科技创新投入必须加大。尽管近年来市本级科技发展资金不断增长,2012年达到1.7亿元,但总量上仍然偏少,远低于苏州的4.6亿元和无锡的6亿元。各县(市)区虽已实现全国科技进步县(市)“满堂红”,但某些考核指标的实现并不过硬。如省政府科技创新考核中要求科技投入必须超过财政一般预算的3%,但难以真正到位,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县(市)的科技投入不容乐观,省以上科技项目配套资金大多采取了“打进打出”过账的做法,而且在有限资金的使用上还存在撒“胡椒面”问题,使用绩效不是很好。
(四)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我市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所得税的国家政策尚不到位,如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位列全省第四(常州第五),但我市高新企业数量仅为常州一半,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县区高新企业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他们往往考虑到高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所以对高新技术企业审批不够积极。事实上,2012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策南通仅为10.79亿元(常州18.68亿元),这些减免费用68%由国家和省承担,就是说与常州相比南通在这方面其实少拿5.36亿元的上级拨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后劲。全社会的研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我市的科技创投规模偏小,现有的科技创业投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科技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需求。
三、对策和建议
科技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最重要标志,而科技创新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转变发展的主引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紧迫性,以战略眼光、得力措施谋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为南通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安上强劲发动机,增添不竭内生动力。为此,建议:
(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突出科技创新核心战略。一要继续深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各级党政领导要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对于增强综合实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并且做到真懂、真信、真做,切实把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好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从提高未来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城市品质出发,修订落实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攻坚,共同推进。二要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应学习济南连续七年召开科技创新表彰大会做法,加大典型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引导,使各个领导层面、各类经济实体、乃至生产一线工人和普通百姓都强化创新理念,尊重科技人才创新自主权,大力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等短视行为,牢固确立创新驱动发展的执政新理念。
(二)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管理,改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一要政策到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真正落实好现有的科技创新政策,并根据本地实际,借鉴南京、济南等外地经验,研究出台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突出实效性、普惠性,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资源集聚的政策机制、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管理体制、有利于政策落实的操作规范。二要强化考核。要将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科技创新目标任务、政策服务等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市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指挥棒”作用。三要“有口皆碑”。要推进科技政策阳光普照,加大国家、省、市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和服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企业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科技部门一家之事,各相关部门必须整体联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研发制度和财务制度以与科技创新政策要求相适应。四要“兵强马壮”。切实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力量,可以学习济南市成立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增拨专门编制成立科技创新办公室,形成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运行体制和机制;现有的南通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梳理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可以学习上海市每年编制科技政策年度报告,总结、评价、修订、完善科技政策体系的做法;建议今后每年召开一次创新型城市建设总结表彰大会,除了进一步提温造势外,要重点在全市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等关键政策落实,使一切有利于实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要素和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三)必须进一步科学规划、搞好服务,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一要做好全市科技创新载体规划布局,并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有所突破:加大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力度,形成纺织技术转型升级、船舶海工等在全国有影响的产业特色;市、县两级都要设立具有相当规模、新兴产业集聚度高的科技园区,合理确定各区域载体建设的重点和特色,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形成以产业发达的核心区和龙头企业为依托、促进相关产业集聚的链条式创新发展模式;要推进创新核心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都要建好30万平方米的“三创”载体;二要加大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建设力度,重点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要以政府为主导,着力引进大院大所、推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要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发挥南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性,注重培育一批具有产业引领作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大成果。三要构建较为完善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科技和资本的有效结合。要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中试、测控等技术服务,建立科技资源共享的激励和运行机制,减少企业科技创新成本和重复投入。要通过政府引导,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强化服务意识,委托办理科技成果、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和技术事务,满足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专利申请、项目申报等服务需求。四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把引进、培育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作为关键举措,引进“千人计划”专家,切实推进“江海英才计划”等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形成企业主导的引才用才机制,加大具有地方特色产业职业技术教育的力度,为科技创新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务和智力支撑。
(四)必须进一步立足长远、加大投入,落实科技创新经费保障。一要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以财政“真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同时要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要引入竞争机制,可用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更为市场化的方式来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到关键处。二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活跃科技资本市场,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配置力度,吸引更多的投融资机构来通落户。同时,探索建立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机制,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扩充担保本金,创新担保方式,提高运转效率,加速形成公平、便捷、安全、高效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济南一年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就达到1亿元以上,“有舍才有得”这一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三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扶持的政策性投入和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兑现到位。要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主体,为企业持续发展增强“造血”功能,增加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