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情况的审查报告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市201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听取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2012年度市级决算草案编制和同级审计结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力抢抓发展机遇,认真破解发展难题,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人代会决议,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优化税源培育机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税收占比超过省定标准。支出预算执行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突出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市级财政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预算超收收入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我委认为,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南通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二、在审计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过程中,市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情况,反映了七个方面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积极可行的改进措施。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市审计局局长顾宗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其原因,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根据视察和调研的情况,对今后财政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确保收入稳定增长。紧紧围绕市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运用财税政策,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着力培植具有根本性、经常性的财源,注重增强重大产业项目投入、科技创新、人才开发等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体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体系,进一步把握好财政收入总量与税收占比的关系。努力构建科学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和结构优化的良性互动。
(二)关注民生保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在“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保护等民生方面的支出,确保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民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支持拆迁安置房、“菜篮子”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体系、职业技术教育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力度,确保惠民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围绕预算编制实、执行快、监督严、绩效好的目标,有序推进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探索、完善现代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改革,加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为预算公开打牢基础。加强政府性资金、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增强统筹运作能力。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注重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结合,实施绩效问责制度。
(四)坚持依法理财,加大预算监督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杜绝铺张浪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和绩效审计,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