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5-02-11  字体:[ ]

  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副主任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秘书长李水林出席会议。刘璠主持了全体会议。

  会议选举薛金楼同志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的决定,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建议事项。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建议。这些建议事项将提请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会议决定:接受陈一星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受市长张国华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向会议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晓敏同志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卫生局局长职务;任命张建华同志为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任命陆书通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欣彤同志南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黄利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副市长孙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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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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