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2月23日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20日至24日在南通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