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通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决议
(2011年3月24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南通市科技局朱千波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说明》,审查了《南通市 “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送审稿)》。会议认为,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作为《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对南通市“十二五”期间科技工作、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战略指导意义。会议决定批准《南通市“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把实施 “十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作为南通市“十二五”期间全局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服务力度,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向基本现代化迈进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