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01  字体:[ ]

——2015年12月29日在市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   顾宗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本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

  (一)关于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过综合治税平台代征非临时纳税人税款,多得财力1146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在2016年初对区进行2015年度财力结算时清算,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强化对综合治税平台征管业务的监管。

  (二)关于少数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业的资产及股权,国资委未及时办理授权手续问题。涉及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1.52万平方米土地、325万元国有股权、200.61万元房屋资产,市国资委已办理授权手续。

  (三)关于个别财政对外投资资金未及时跟踪管理问题。今年8月,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托,完成了对南通市农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情况的审计。该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并于11月5日在《南通日报》公告相关清算事宜,目前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关于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068万元,已于8月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今后,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二、市区直管公房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关于政策性出租房管理制度滞后,普遍存在转租行为,且未设退出机制问题。今年11月,市房管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将市区直管公房中街道(社区)用房等社会公益性房屋产权划拨属地区政府的请示》,拟将直管公房中街道(社区)用房等社会公益性用房产权划拨属地区政府;目前正按领导批示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加快推进相关工作。12月初,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向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市区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拟将市区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上调20%。同时,市房管局已就如何加强对转租行为的监管、完善政策性出租房屋的退出机制开展了调研,正研究相关举措控制新的转租行为并逐步减少原有转租现象,进一步完善机制。

  (二)关于非政策性出租房未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问题。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到期有续租意愿且租金不低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标准的,同意续租;二是对到期不再续租的,由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租金标准,年租金5万元以上的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拍租,年租金5万元以下的自行组织竞拍,实现充分竞争,提高房租收益。

  (三)关于被拆迁公房部分补偿款未及时收回问题。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于7月份收回拆迁补偿款109.8 万元,并缴入财政专户;剩余81.47万元,因涉及市、区两级政府重点项目,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已与崇川区、港闸区进行了沟通,正在积极催收。

  (四)关于14处房产被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占用问题。河东南路43-11号等3处房产已收回;唐闸北市街139号1处房产已拆除;柳家巷4-2号1处房产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另9处房产(其中6处为改制遗留问题)已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市本级2011年至2014年科技发展资金审计

  (一)关于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数量少、覆盖面小问题。审计后,新增中国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及广发银行等4家银行提供科技信贷服务,目前我市提供科技信贷业务的银行已增至8家(其中科技银行2家)。此外,新增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保险服务,成立了南通市创新创业投资联盟,积极为投资机构与科技企业、科技项目牵线搭桥。目前,市区范围内已逐步构建了政、银、投、保“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链。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督促各(县)市建立专业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设立科技银行,引进科技金融高层次人才,并通过备案确认的形式,不断壮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二)关于个别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存在重复补助现象问题。市科技局收回重复申报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同时修订了《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财政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完善了项目综合评估和项目终止办法,强化了诚信申报、逐级查重的项目查重机制。

  (三)部分项目资金滞留区财政部门未及时下拨问题。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滞留资金进行了清理,督促区财政部门下拨了专利资助、家纺维权中心建设等经费124.42万元;江苏大海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项目资金66万元已收缴市财政;金土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申报调整原有项目(补助金额30万元),目前已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资金即将拨付单位。

  四、全市2011年至201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一)关于公积金缴存归集比例还不高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与社保、医保、工商等部门沟通,收集单位信息,按月发放《催建通知》,督促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2015年已新增开户单位1418家,新增职工人数96646人。

  (二)关于2005年以前提取的廉租房建设资金1784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该款项已于11月全额上缴财政。

  五、全市2011年至2013年市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关于部分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如东、海安等地区制定和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申报和验收,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如皋市农委黄某因犯滥用职权与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二)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如东县已对6名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立案查处;通州区已对2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各地均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

  (三)关于部分租赁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问题。如东、海门等地及时督促相关镇村采取措施,积极催收,已收取租赁户租金493.71万元,确保农民及集体合法权益。

  六、市区2011年至2014年高污染排放车辆管理、淘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关于淘汰任务未及时分解的问题。2015年3月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将全市2015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下达各地,目前全市已淘汰“黄标车”15050辆。

  (二)关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未带头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的问题。审计调查后,市公安局再次对现有“黄标车”进行全面摸排,向有关单位寄送了告知函,宣传报废政策,目前市区已淘汰58辆。剩余的41辆主要为省条管单位所有,现正积极沟通。

  (三)关于“黄标车”闯禁区行为处罚不力的问题。市交警支队通过增加“黄标车”禁行标志和违法行为电子监控点,强化限行管控,对今年现场查出的近600起闯禁区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罚。

  (四)关于环保执法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7月起,市环保局联合市交警部门每月至少对市区“黄标车”进行路查路检1次,到现在为止,已开展5次路查工作,检查车辆64辆。

  七、市区2011年至2013年村级集体资产及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秦灶街道桥东村因涉连带责任,账户被港闸区人民法院自2014年9月起冻结至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已向区领导作汇报,待诉讼结案后进一步处理;小海街道朝阳港村蔡某为拆迁户偷盖公章,提供虚假土地租赁协议,被开发区纪工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兴街道新圩工区和钟秀街道郭里头村“小金库”余额46.68万元已上缴单位财务账,郭里头村相关人员已调离工作岗位,并被扣发年终奖金5000元。

  (二)关于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力问题。钟秀街道百花村与南通华东轻纺有限公司沟通后已明确了其在轻纺城二期项目所占面积及投资份额,但对方仍未按期偿还2002年-2013年度投资收益680万元,2015年8月百花村对此提起诉讼,崇川区人民法院已予受理;任港街道南通港村部分租金过低的营业用房已收回或已提高房租30%;钟秀街道郭里头村已与中心村实业公司就2000万元借款事宜结算利息200万元,中心村实业公司因资金短缺尚未支付,做挂账处理。

  (三)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今年3月,市委农办出台了《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并于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排查集体资产情况并将其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加快了村级资产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村级工程项目全面纳入统一招投标管理。港闸开发区、狼山街道、钟秀街道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钟秀街道中心村新建工程不再发包给原长期合作个人;狼山街道园林村和港闸开发区东港村多支付的工程款23.92万元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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