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叶晓平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景迅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严宪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主任。
免去施新协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