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报告
——2011年8月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张武林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工作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辛勤努力,全市“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2009年,我市被表彰为江苏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市,2011年5月20日,在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被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是以全省考核总分第一名的身份被推荐并表彰为全国先进的。五年来,全市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惠民成效不断显现,法制宣传工作为开启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高点定位,高标要求,开创法制宣传工作新局面
为了确保普法工作取得成效,我市始终按照“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南通特色”的工作思路,高标准规划、高水平保障、高要求落实,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推动力。着眼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市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市的工作目标。市、县两级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市、县、乡三级人大十分重视普法工作,五年来共视察指导200余次。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秀良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普法也是政绩”的理念,把“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程,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形成了主管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合力推进格局。
二是强化保障,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发展力。不断健全普法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实现普法工作科学发展。强化责任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对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普法工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强化人员保障,配强配齐法制宣传主管部门专职人员,层层配置各领域各行业普法联络员,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网络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五年来,全市共划拨普法经费2500多万元,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5514万元,保证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整合,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凝聚力。我市以资源整合、整体联动为重点,注重各类普法资源整合,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大力整合部门资源,在党校、总工会、农业干校等机构广泛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农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普法骨干120万余人次。大力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市有1600名江海志愿者发展成为“五五”普法义务宣传员,他们活跃在村组、社区,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整合内部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办理法律事务、开展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推进全民法律素质新提升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我们坚持“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在推进工作中切实突出普法重点,不断突破普法难点,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全民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五年来,全市有746万余人接受普法教育,应普对象普及率达97%,重点对象的普及率为100%。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龙头,实施学法示范工程。以“为官先学法、施政会用法”为理念,我市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创新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我市开设了领导干部学法平台,建立健全了学法积分、“一周一卡”、点名调训等制度。五年来,全市共编印领导干部学法卡片25万余份,学法率、测试率均达到100%。创新领导干部用法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确保依法决策。并率先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应诉率达95%,为全省最高,被媒体誉为“南通现象”。创新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在全国首创“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的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体系,荣获全省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并在全省推广。
二是以执法主体为关键,实施素质优化工程。我市对执法主体实行“大培训、大考核、大练兵”,将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理论培训纳入公务员“5+X”能力培训内容,组织12.3万余人参加了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户外法律咨询、机关与社区结对普法等实战活动,锻炼和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在2009年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评比活动中,我市有3篇作品获奖,居全省首位,充分展示了公务员学法成果。
三是以青少年群体为基础,实施法制育人工程。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市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全面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千场宣讲活动;成立“五老”关爱工作团、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和个人家庭文化室,建立了全国首个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帮助学校、社区共同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法制教案评比、普法游戏创作等活动,促进学生学法。近年来,全市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5%以内。
四是以企业为重点,实施守法诚信工程。我市制定出台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不断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全市开展百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大培训,温家宝总理两次作出批示予以全国推广。以“与法同行,共建和谐”为主题,在企业开展了农民工学法演讲、职工学法知识竞赛,受到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的充分肯定。全市有110家企业被授予省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五是以农民为根本,实施普法覆盖工程。充分利用法律辅导站、村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对农民开展普法教育。在“村村通”远程教育平台开设“民主法治”栏目,建立农村普法讲师团,创设“小喇叭”、“小红本”、“小演出”、“小顾问”四小普法形式,破解农村普法难问题。开通“送法早班车”、“普法大篷车”,创新农村普法方式。率先开展“普法万里行”活动,行程覆盖北京、上海、新疆、江苏各地。与上海崇明建立普法合作协议,借助外部力量对两地接边地区农村进行普法,扩大了农村普法覆盖面。
(三)创新载体,创优手段,激发法制宣传教育新活力
我市依托深厚的江海文化底蕴,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之路,通过创新载体,创优品牌,构建了多元化、广覆盖的法律知识传播体系,不断激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拓展宣传教育领域。“五五”普法以来,我市建立了一批风格迥异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如法治文化公园,公务员、农民法制教育馆,法治主题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目前,全市已经建立公务员、农民法制教育馆9个,法治主题街区(长廊)5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展馆)6个,法治工业园区8个。同时我们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开展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宣传。目前,全市已在电视、广播、报刊开设法制专栏(节目)56个(档),南通电视台的《法治纵横》、《律师在线》,南通电台《刘宇说法》,江海晚报的《说法》栏目,都已经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大餐”。在运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不断拓展新型媒体普法阵地,运用互联网、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网络通信等现代科技载体,传播法律知识。全市建立专业普法网站9个,普法微博2个。另外,我市在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楼宇显示屏、车载电视等方式开展普法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宣传教育质效。从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出发,我市不断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切实推进普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将普法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我市开展了两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聚焦和盘点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活动、事件和成果,不断扩大法治建设的品牌效应。承办了首届中美法治与人权研讨会,来自美国的14名专家学者和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20多名专家参加了研讨会,充分展现了法治文化成果。海安县连续七年举办法治文化节,其做法被司法部推广。将普法与民间文化艺术相结合,我市通过法制灯谜、法制年画、法制对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通过民间艺术团队创作法治剧本、编排法治戏剧、组织法治电影播放、组织法治文艺汇演等方式,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与实效性。全市“五五”普法期间共创作各种法治题材的文艺节目1182个,开展各级各类文艺演出1350场次,并建成了1个集开发、创作、表演、营销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极大地繁荣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多元普法格局。我市在“五五”普法过程中特别注重各类资源的优化整合,积极构筑密切配合、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首先是整合部门资源,以纪念日法制宣传作为构建大普法格局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促进普法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在党校、总工会、农业干校等机构广泛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农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资源,培训普法骨干120万余人次;其次是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市有1600名江海志愿者发展成为“五五”普法义务宣传员,多数县(市)区成立了以“五五”普法为主体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他们活跃在村组、社区,每年都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第三是整合内部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办理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的落实。将普法与调解融合,在调解民间纠纷过程中,让案件当事人了解调解的法律依据,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的落实。
(四)紧贴民生,紧扣中心,彰显法制宣传服务新成效
面对桥港时代带来的发展机遇,我市始终紧贴民生、紧扣中心,将普法工作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作用,积极为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生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国家保障民生的路线方针政策息息相关。“五五”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拆迁、医疗、就业等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融入与民生相关的节能减排、环保专项行动、食品卫生监督、教育专项整治等活动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安排律师参加政府信访、妇联维权接待,积极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利益群体,积极配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合法诉求,依法维权,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融入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发挥自我教育的功能,自觉成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体。
二是围绕服务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预防、教育以及促进稳定的功能,将“普法润心田”的理念有机融入大调解、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过程中,联合医患、劳资、拆迁、环保等专业调处中心,通过法制宣传、心理疏导、释疑解惑,化解各类新型的矛盾纠纷,形成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设立乡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实施法律援助,普及法律常识。组织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和书记大接访,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围绕奥运维稳、国庆60周年、沿海开发等专项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稳定。2010年,我市根据世博安保要求,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服务世博”主题活动,组织全市13个与世博护城河工程相关的单位开展法律进船舶、进寺庙、进景点、进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等活动,从保障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保障世博平安。
三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先行、促进发展”的思路,我市不断加强与区域发展关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宣传,将法制宣传融入经济建设中,深入开展“送法制讲座、送法律资料、送法制文艺、送法制短片”活动,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服务。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组织开展“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企业发展”、“法企抱团”、“五送五帮”活动,组建律师专家智囊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顾问团、苏通科技产业园律师顾问团,实行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结对,帮助企业破解法律难题。2008年以来,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8000余项,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6155份,解决涉法问题10500多个,办理涉企公证17400余件,避免经济损失7.5亿元,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助推了企业平稳发展。
二、“六五”普法规划基本内容
根据全国及全省分别出台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及国家、省两级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结合法治南通建设实际,我市从2011年2月份即组织人员开展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分层分片召开调研会。4月19日,《南通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第一稿成稿后发给各县(市)区及市法宣办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65条。5月12日、5月17日,我局召开两次修改讨论会,就规划第二稿再次征求意见,各县(市)区就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31条。6月11日,南通市“六五”普法规划编制第三次定稿会在市司法局召开,市级机关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审议规划,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7月26日,市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送审稿。规划主体结构包括: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和推进举措、对象和要求、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六个部分。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南通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以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文明程度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城市创建为重要使命,以完善优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为有力支撑,针对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根据这一思想,规划提出了“服务中心、促进发展”,“贴近群众、保障民生”,“继承传统、创新发展”,“分类指导、全面覆盖”,“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五大工作原则。
主要目标是:全社会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法律的权威得到更广泛尊重。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形成全覆盖的辐射、影响效应,法治文化基础建设大幅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通过法制宣传引导法治实践,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功能进一步凸显。围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建成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激励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普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普法机制。
实施步骤是: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完成规划任务。2013年和2015年为中期考核年和终期考核年的验收考核阶段,组织考核表彰。
与“五五”普法规划和国家、省规划相比,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举措有以下几点明显变化:
一是重点对象发生变化。全国规划仍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五类人群作为重点对象,区别在于强调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省“六五”普法规划在五类重点对象之外,将流动人口增列为第六个重点对象。基于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需要,我市规划在国家、省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特殊人群”,即强调要加强社区服刑、安置帮教、法轮功练习者等高危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更加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法制宣传质态的有力抓手,也是今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规划在主要任务一章中以较大篇幅阐述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扶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突出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争创社会管理创新全国示范城市是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应当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保障。因此,规划中提出法制宣传围绕这项工作要求突出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社会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实施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法制宣传工作只有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才具有生命力。因此,规划中将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作为一项主要任务,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国家战略以及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开展经济转型升级、环境资源保护、绿色节能减排、科技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法制宣传,为战略开发营造法治氛围。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在今后的五年,我们将采取如下六项措施: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突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以国家开发战略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沿江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开发战略,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两大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二是以可持续性发展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人口、知识产权、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是以诚信体系建设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
(二)围绕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好依法维权引导工作
一是注重社会管理方式的宣传引导。根据争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目标要求,大力宣传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倡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在全社会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二是注重群众维权方式的宣传引导。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社会管理中的预防、预警、保障功能,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
三是将法制宣传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将普法与为流动人口服务相结合,建立法制宣传联络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将普法与特殊人群管理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将普法与调解工作相融合,在调解的同时开展宣传,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围绕弘扬法治精神,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文化研究。依托本地高校、文化部门建立南通市法治文化研究会,通过举办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定期出版法治文化研究期刊等活动,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领力、服务力、竞争力和创新力提供理论支撑。
二是繁荣法治文化市场。建成集研发与创作为一体、市场化运作的“南通市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中心”,实施法治文化创作“十百千”计划,即创作10部法治文化视频类作品,100万字法治文化文学作品,1000幅优秀法治书画作品,力争形成法治文化产业。
三是组织法治文化活动。自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届,每届为期一周,实行市县两级联动,举办大型的法治文化节活动,同时经常性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制内容有机融入戏曲、民歌等民间艺术形式,广泛吸引群众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四)围绕公民法治意识,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意识。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一周一卡”学法制度和述职述廉述法述安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律培训考核工作,坚持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突出现代公民意识。高度重视青少年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在引导他们树立起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
三是突出诚信守法意识。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法律六进”活动,以“诚信、道德、守法”为主题,积极培育“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法治文化,不断提高农民群体诚信、民主、权利等道德法治意识。
(五)围绕夯实实战根基,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为平台,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不同时期宣传需求和国家、省市重要活动组织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进一步开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2011年,市一级建成一个高品位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南通崇法文化广场。2015年前,各县(市)区逐步建成县级大型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同时积极开辟新型宣传阵地,利用通讯网、互联网、民间文化场所等阵地开展法制宣传。
三是进一步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职数编制要求,配齐配强各级法制宣传干部队伍;加强兼职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突出普法讲师团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定期联络机制,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六)围绕提升工作质态,突出抓好各项机制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各级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领导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督促各地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对各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共性目标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导向。
三是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积累机制,一方面努力争取普法经费每年增幅与各地经济发展增幅保持同步,专款专用。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深入开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谢谢大家!